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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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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1 13:04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bm2000 於 2006-4-30 21:42 發表
既使這樣還是要做!
不因為有爛人而不做好事!

我只說不贊成「以工抵罪」,還不如多收點錢進國庫。

而且你明知這類紀錄可以造假,那再提這方案有何用途?不過是給權貴子弟開方便之門罷了。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4-30 2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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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1 13:08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不管法條怎麼訂、罰則怎麼罰
我覺得重點還是在於執法者如何落實

超速怎麼取締?
除了零星的機動警力以外
只能靠測速照相
絕大多數要開快車的人車上都會有超速警報器
真正飆車的人是幾乎不會被照到的
測速照相照的大多只是對路況不熟的人
而那些隨機出現的機動警力所用的設備也是都有防制之道
反雷射盾相對於罰單來說也沒多少錢
要飆車的人會不準備嗎?
以目前執法的方式來說
要抓到習慣性飆車的人根本是比中樂透還難
也難怪飆車族敢一再在網路上跟警察嗆聲
因為警察根本抓不到他們

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也一樣
隧道內怎麼抓?
我幾乎每天走北二高的石碇<=>中和
之間要經過七個隧道
常常都可以看到在隧道內變換車道的車子
但是我從來沒看過有車子因此被攔或被照
法是訂了、罰則也加重了
但是抓不到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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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1 14:06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自己開車小心一點,守規矩一點,比靠警察來維護交通來的實際
心情不要因為別人一直違規而生氣,雖然那些違規的人可能收罰單的機會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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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1 14:39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拍郎 於 2006-5-1 13:08 發表

..................................
法是訂了、罰則也加重了
但是抓不到有個屁用?


訂違反法令,當然是談刑責面,執法面是另一個問題。
一時抓不到,不代表永遠抓不到。

很多情況是無意中違規或是一時情緒使然。
但現在談的不是那種狀況,主要是談到"超速超過60公里時速"的類殺人兵器。
抓到一個,駕照就扣3個月,當然贊成。(最好累犯就吊銷,刑責最好比照酒醉駕車,更嚴格也不為過)


>>>>>>>>>>>>>>>>>>>>>>>>>>>>>>>
bm200兄:
我之前舉發交通違規,是不記名的。
(聽承辦人員說,是先執行,車主再舉證申恕,至少要讓真的違規者知道,不是沒有人不爽自私的違規行為)

你要不要提供一下業界標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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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14:41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13:03 發表

    我只說不贊成「以工抵罪」,還不如多收點錢進國庫。

    而且你明知這類紀錄可以造假,那再提這方案有何用途?不過是給權貴子弟開方便之門罷了。

    任何事情都可以作假,
    看怎麼做而已,
    酒蟲怎麼都負面思考了~^^

    這也不一定就會給權貴子弟開方便之門,
    用錢抵罪也不是很好吧?^^
    我不喜歡繳個錢就一筆勾消的,
    當初在街頭被指著鼻子說:
    「你只不過是替代役,管我這麼多做什麼?
    我攔我就是為了開單嘛!錢繳了就沒事了!我再違規你能怎樣?」
    我就想:「把這些傢伙都抓去作交通助理,
    看個幾件車禍,應該會有一些作用~」

    基本上雖然惡人、惡事見過一些,
    我對人性還是樂觀的!^^

    [ 本文章最後由 bm2000 於 2006-5-1 14: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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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14:51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5-1 14:39 發表
    訂違反法令,當然是談刑責面,執法面是另一個問題。
    一時抓不到,不代表永遠抓不到。

    >>>>>>>>>>>>>>>>>>>>>>>>>>>>>>>
    bm200兄:
    我之前舉發交通違規,是不記名的。
    (聽承辦人員說,是先執行,車主再舉證申恕,至少要讓真的違規者知道,不是沒有人不爽自私的違規行為)

    你要不要提供一下業界標準方案?
    給那些眼裡看不爽,以為只能默默承受的人,給點實質上的好用舉發攻略吧!

    沒錯啊!
    現在論的,法令與執法是有差距的,
    那個惡(良)人、良(惡)法的交叉配對不論了!
    不必為了一些人沒被抓到就踢翻全部的法(執法人)。

    業界標準啊~^^||
    我這幾天有空回分局再問問,
    印象中是有這樣方案,
    民眾檢舉告發給警方。
    這部分我記憶不清了~^^||

    <以下先做參考>
    真不高興的話,
    也可以寫寫市長信箱、部長信箱、行政院長信箱,
    這些都是一天就要辦畢的,
    若是真要用到的話,
    可以利用這些信箱 e-mail 照片、申訴事項,
    基本上都會很快地處理,
    雖然這些不是很正式的管道,
    不過,依照我以前作這些業務時,
    都一定會辦理回覆。

    [ 本文章最後由 bm2000 於 2006-5-1 14: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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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14:58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bm2000 於 2006-4-30 23:40 發表
    酒蟲怎麼都負面思考了~^^
    我對人性還是樂觀的!^^

    因為我是信奉法家「人性本惡」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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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14:58 發表

    因為我是信奉法家「人性本惡」那一邊....


    荀子性惡論,重點不在否定天賦的道德觀念而已,主要是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
    (也並不是樂不樂觀的問題。)

    荀子:
    直木不待檃栝而直者,其性直也;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者,以其性不直也。今人之性惡,必將待聖王之治,禮義之化,然後皆出於治,合於善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


    談法家,乃在倡導禮教。
    如果小酒蟲假設"大部分人"道德低下,也認定大部分人當是未受禮義之化,尚未矯直之枸木。那以信奉法家來說,更須倡導禮法而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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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16:15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荀子認為若不以禮法強制約束人心,則人心之惡無法自然向善;不過他還算不走極端,到了韓非子時,所謂「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 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與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 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 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一切都由利益決定,人性之惡是無法用道德及教育來感化的。

    例如某一段高速公路速限 100 公里,但是只規定「駕駛人理應遵守速限以維所有人之安全,但若超速亦不處罰」,這樣的條文之下會有多少比例的人會乖乖聽話而不偷雞?若改成「駕駛人理應遵守速限以維所有人之安全,若超速則處罰最低二萬四千元」,這樣的條文之下又會有多少比例的人敢超速?

    ==========

    好吧,現在你們知道我比較偏極端那邊。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01: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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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19:46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個人覺得
    提高罰責固然是一種嚇阻的手段
    但是罰責的實現也是要靠行政有效切實的執行
    不然空有罰責而無人執行
    法規有定等於沒有定

    現在每天看條杯杯指揮交通.執行巡邏勤務
    明明滿馬路的違規.條杯杯有下來動一動嘛???
    指揮交通的無動於衷.巡邏的也無動於衷
    好幾次我已經用眼神暗示條杯杯這種違規我看不下去了
    他也看到我在看他
    他也是不動
    難到非要我相機拿著把條杯杯跟違規一起入鏡送頻果.他才肯動一動嘛?
    勤務繁忙嘛?現在不管以後根本沒法管.看是到底還要增加多少基層警察啦?
    執行者一味放縱.討好...最後受害的是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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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0:14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您沒站過路口吧?
    他下崗取締違規,
    駕駛罵:「怎麼不好好指揮交通?」
    他站崗指揮交通,
    駕駛也罵:「怎麼看到違規的不取締?」
    他好好指揮交通也取締違規,
    還是被罵,
    長官:「取締也要有點腦筋,有些要勸導、有些要取締,不要惹民怨!」
    民眾一樣罵:「指揮交通就指揮交通,幹嘛開單?」
    走行人穿越道的也罵:「怎麼不取締不禮讓行人的駕駛,警察,爛!」
    被取締的說:「這也要開單!?又沒有什麼?政府缺錢也不是這樣!」
    (我:「更!不違規就不開單!說這種話的最好不要上路!上路就想要違規!」)
    ...................etc.
    太多了,說不完。

    他是可以取締沒錯,
    可是,站路口崗不輕鬆,
    難免顧此失彼,
    也一定有偷懶看起來閒閒的員警,
    站在一邊什麼也不做,
    如果您更有勇氣一點,
    可以靠過去跟員警說,
    員警要是再不做處理,
    再來報給頻果日報也不遲。

    員警工作是非常繁忙沒錯!
    您或許沒機會嘗試,
    倒是員警老得都非常快,
    這兩年行政警察招考,
    名額不少、薪水又高,
    可以試試看!
    您就會非常清楚地知道,
    員警的工作有多繁重!
    有時重到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

    [ 本文章最後由 bm2000 於 2006-5-1 20: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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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3:36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用台灣用年收入的百分比來評價罰金,實務上有點困難!因為有些人沒有收入而家裡有錢,一樣也罰不到,除非用採用開車車種新車價格來算(新上市和二手或法拍車價格不一,最好用新車價格),100萬的車價罰10萬元,開50萬的車罰5萬元,除非有錢子弟只開國產車,這樣也許比較公平一點!當然老爺車或國外進口而台灣沒有的車種比較難以計算,進口車只能用關稅過後的車價來算!

    開的車種車價越高負擔越重,我想這是很合理的方式,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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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6:52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5-1 11:08 發表

    我想PIL上面的人,不會有習慣超速到60以上的人。


    有.......................
    http://forum.palmislife.com/viewthread.php?tid=50340&page=2

    另外﹐美國的高速公路大多限速65mile (104KM)﹐
    但大家都習慣開到75-85﹐110mile (176KM) 在飛的也並非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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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8:09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SamuelTong 於 2006-5-1 15:52 發表
    有.......................
    http://forum.palmislife.com/viewthread.php?tid=50340&page=2

    你是指某輛 PIL 傳奇經典銘車:引擎只有 80 匹馬力,隨隨便便輕輕鬆鬆上 175khr 的 GETZ
    那輛車真是讓本田新經典 S2000 丟臉丟大了....
    原文章由 SamuelTong 於 2006-5-1 15:52 發表
    美國的高速公路大多限速65mile (104KM)﹐
    但大家都習慣開到75-85﹐110mile (176KM) 在飛的也並非罕見。

    條伯伯沒出現的情況之下,我這邊大部份的車都會維持在 70~80 左右;不過很少見到衝 100+ 的車,大概是路上車太多,沒有足夠的加速路段。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17: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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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9:11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我來分享一些美國的交通傳奇好了,關於超速的部份:

    有某華裔家庭在洛杉機高速公路行駛預最高限速行駛,未「讓」後面意欲高速超車的x車,不久後被該車追上並且開槍射擊,前車駕駛當場被打死在駕駛座上!幸好車子平安的下來,妻子、孩子沒事,從此大家的限速自動提高到75mile以上…

    這段故事是我那位在全美各地都開到75 miles以上的朋友提供,他說以前他也守法,後來只覺得保命要緊

    另一則
    某段時期蒙大拿州是全美唯一沒有速度限制的的地方,後來受於壓力的州政府訂出75mile的限速,但也想出了反制的方法,全州只有二台警車負責捉超速,蒙大拿有多大?大家稍稍瞄一下地圖就了解了

    最後我個人是讚成超速太誇張是採重罰,但實例證明這完全不能阻止「私人公路賽車」,只是提高成本而已。曾有一位日本人因妻子被超速的車子撞死後作了一個研究,結果得到車廠是可以造出「只能開到限速的車子」,而這是減少超速肇事的有效方法。他也把這個觀點推行出去,只可惜並沒有車廠接受他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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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超速和讓車不要混為一談,很奇怪的因果關係,
    要是讓車但開慢一點的話也會被開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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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leox 於 2006-5-1 19:46 發表
    要是讓車但開慢一點的話也會被開槍嗎?

    這事只怕連老天爺都不知道答案。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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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爾看看III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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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發表於 2006-5-2 11:59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原文章由 SamuelTong 於 2006-5-2 06:52 發表

    有.......................
    http://forum.palmislife.com/viewthread.php?tid=50340&page=2


    小弟開上 175 KM/hr.只有一次咩!沒有那個心臟養成 " 習慣 " 啦!

    忘了補充:小弟的行為是絕對錯誤的示範,各位切勿重蹈覆轍!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鳥博德 於 2006-5-2 12: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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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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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3:10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之前看到國道某些路段路間有架設監視器
    架設距離很近也架的很低→l   l          l   l          l   l
    原來是針對亂變換車道及未打方向燈舉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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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2 22:40 |只看該作者

    Re: 交通違規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m罰2萬4 !!?

    我會比較建議開放二高跟歐洲一樣內線150公里以上車速才可進入,而且後有快速車接近必須讓車才可以,
    不然重罰24000元,將二高列成分速型限道,而不是一昧的限制車速。但中山高則不建議此開放形式,中山
    高限速則因車多依交通法規處罰,不可開放。
    PS.建議政府對改車族祭出重罰,最好是改裝車一率沒收,不然一天到晚吵死人,個人覺得改裝車問題反而更
       需重罰。建議改裝第一次抓到---罰30000,第二次---90000,第三次---沒收,而且一個星期銷毀成廢鐵,這
       樣應該就沒人敢亂改車了。不然一天到晚吵死人,讓小朋友、老人和大眾清靜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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