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o wrote:
600?低的太離譜了吧...= =
Lutz wrote:
[quote]tako wrote:
600?低的太離譜了吧...= =
Arny wrote:
幾點說明:
0.所謂贓物 不一定指偷竊而來的 任何財產性犯罪的不法所得
[$nbsp][$nbsp][$nbsp]都是贓物
1.所謂故意包括不確定故意(或稱間接故意)
[$nbsp][$nbsp][$nbsp]說白話呢? 就是如果你懷疑是贓物 但仍然購買了
[$nbsp][$nbsp][$nbsp]就是故買贓物罪
2.贓物罪還處罰牙保 也就是仲介 還有寄藏等等 不論是否獲利
[$nbsp][$nbsp]所以包括阿輝在內 都請小心
3.是否構成犯罪 分為實體及程序
[$nbsp][$nbsp][$nbsp]也就是說 實體上可能不構成犯罪 但程序上仍可能要經過法律程序的折磨
[$nbsp][$nbsp][$nbsp]特別是故意與否 屬主觀構成要件 風險很高
[$nbsp][$nbsp][$nbsp]
4.購買贓物,只要被查獲 難免要做筆錄 如果被懷疑故買 還有經檢察官
[$nbsp][$nbsp]等犯罪偵查機關調查 最後可能還會被提起公訴 到刑庭辯論。
5.即使逃脫刑事責任 由於購買贓物不一定能合法取得所有權 所以物品還有
[$nbsp][$nbsp][$nbsp]被被害人取回 無法收回價金的風險
6.切勿買有序號的科技產品贓物 只要送回原廠維修 就有可能被追回
[$nbsp][$nbsp][$nbsp]而掉了這些科技產品的 也記得向原廠說明事由及序號 原廠可以幫忙找
[$nbsp][$nbsp][$nbsp][$nbsp]我手上很多案子都是這樣處理
7.手機掉了 記得把IMEI碼告知電信警察
[$nbsp][$nbsp][$nbsp]撿到手機 也千萬不要用 以免吃上官司
[$nbsp][$nbsp][$nbsp]買二手手機 一定要要求保證書或盒子
8.別貪小便宜
總之 買贓物是絕對不划算的事
阿輝最好在買賣區上寫上禁止說明 以免不小心觸法
還有在討論區及首頁加上我的名字及事務所名稱
可以收到一些警惕效果
阿輝 wrote:
不關我的事吧
又不是我在賣
也不是我的網站賣
也不是我 Po 的
[quote]Arny wrote:
幾點說明:
0.所謂贓物 不一定指偷竊而來的 任何財產性犯罪的不法所得
[$nbsp][$nbsp][$nbsp]都是贓物
1.所謂故意包括不確定故意(或稱間接故意)
[$nbsp][$nbsp][$nbsp]說白話呢? 就是如果你懷疑是贓物 但仍然購買了
[$nbsp][$nbsp][$nbsp]就是故買贓物罪
2.贓物罪還處罰牙保 也就是仲介 還有寄藏等等 不論是否獲利
[$nbsp][$nbsp]所以包括阿輝在內 都請小心
3.是否構成犯罪 分為實體及程序
[$nbsp][$nbsp][$nbsp]也就是說 實體上可能不構成犯罪 但程序上仍可能要經過法律程序的折磨
[$nbsp][$nbsp][$nbsp]特別是故意與否 屬主觀構成要件 風險很高
[$nbsp][$nbsp][$nbsp]
4.購買贓物,只要被查獲 難免要做筆錄 如果被懷疑故買 還有經檢察官
[$nbsp][$nbsp]等犯罪偵查機關調查 最後可能還會被提起公訴 到刑庭辯論。
5.即使逃脫刑事責任 由於購買贓物不一定能合法取得所有權 所以物品還有
[$nbsp][$nbsp][$nbsp]被被害人取回 無法收回價金的風險
6.切勿買有序號的科技產品贓物 只要送回原廠維修 就有可能被追回
[$nbsp][$nbsp][$nbsp]而掉了這些科技產品的 也記得向原廠說明事由及序號 原廠可以幫忙找
[$nbsp][$nbsp][$nbsp][$nbsp]我手上很多案子都是這樣處理
7.手機掉了 記得把IMEI碼告知電信警察
[$nbsp][$nbsp][$nbsp]撿到手機 也千萬不要用 以免吃上官司
[$nbsp][$nbsp][$nbsp]買二手手機 一定要要求保證書或盒子
8.別貪小便宜
總之 買贓物是絕對不划算的事
阿輝最好在買賣區上寫上禁止說明 以免不小心觸法
還有在討論區及首頁加上我的名字及事務所名稱
可以收到一些警惕效果
HUANGLIFU wrote:
這樣不就要有委任書嗎??anry兄,身體多保重...
Arny wrote:
這件是無關啊
不過交易區裡 很難保證每一樣東西都不是贓物
標示清楚 才能保證無風險啊.......
[quote]阿輝 wrote:
不關我的事吧
又不是我在賣
也不是我的網站賣
也不是我 Po 的
[quote]Arny wrote:
幾點說明:
0.所謂贓物 不一定指偷竊而來的 任何財產性犯罪的不法所得
[$nbsp][$nbsp][$nbsp]都是贓物
1.所謂故意包括不確定故意(或稱間接故意)
[$nbsp][$nbsp][$nbsp]說白話呢? 就是如果你懷疑是贓物 但仍然購買了
[$nbsp][$nbsp][$nbsp]就是故買贓物罪
2.贓物罪還處罰牙保 也就是仲介 還有寄藏等等 不論是否獲利
[$nbsp][$nbsp]所以包括阿輝在內 都請小心
3.是否構成犯罪 分為實體及程序
[$nbsp][$nbsp][$nbsp]也就是說 實體上可能不構成犯罪 但程序上仍可能要經過法律程序的折磨
[$nbsp][$nbsp][$nbsp]特別是故意與否 屬主觀構成要件 風險很高
[$nbsp][$nbsp][$nbsp]
4.購買贓物,只要被查獲 難免要做筆錄 如果被懷疑故買 還有經檢察官
[$nbsp][$nbsp]等犯罪偵查機關調查 最後可能還會被提起公訴 到刑庭辯論。
5.即使逃脫刑事責任 由於購買贓物不一定能合法取得所有權 所以物品還有
[$nbsp][$nbsp][$nbsp]被被害人取回 無法收回價金的風險
6.切勿買有序號的科技產品贓物 只要送回原廠維修 就有可能被追回
[$nbsp][$nbsp][$nbsp]而掉了這些科技產品的 也記得向原廠說明事由及序號 原廠可以幫忙找
[$nbsp][$nbsp][$nbsp][$nbsp]我手上很多案子都是這樣處理
7.手機掉了 記得把IMEI碼告知電信警察
[$nbsp][$nbsp][$nbsp]撿到手機 也千萬不要用 以免吃上官司
[$nbsp][$nbsp][$nbsp]買二手手機 一定要要求保證書或盒子
8.別貪小便宜
總之 買贓物是絕對不划算的事
阿輝最好在買賣區上寫上禁止說明 以免不小心觸法
還有在討論區及首頁加上我的名字及事務所名稱
可以收到一些警惕效果
小酒蟲 wrote:
有沒有人知道這個標案後來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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