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顏色變化,辦公桌、餐桌、吧台的最佳擺飾
◆附鬧鐘及溫度顯示(新增功能),加上一拍即亮的炫彩設計,也是床頭的必備鐘燈,為夜晚增添情趣。
◆簡介:
<font color=red><b>一個好的照明燈具,往往可以改變居家辦公的環境,一個好的裝飾品,往往也能襯托出主人的高尚品味。</b></font>
本品的設計很具實用概念,一方面可當照明,一方面可當擺飾,加上具有時間、鬧鈴、攝氏華氏溫度顯示,將其實用性,發揮到極緻。
.........
□超大的液晶顯示
可清晰地看到日期時間,<font color=red><b>阿公阿媽也可輕鬆看到,設計貼心</b></font>
Originally posted by tkjoseph at 2005-12-11 01:17 AM:
如果你之前寫的文案發表的日期比YAHOO購物上發佈的早應該可以提出求償吧?
之前跟Yahoo星期科技交手幾次的經驗感覺都很差,
有些業務的態度都是說一套做一套。
不過話說回來,像小弟公司的產品文案也是被水貨商拿去引用,
圖片也是未經授權就被拿去使用在Y拍跟Yahoo跟Pchome的購物中心上,
現在已經在跟律師討論相關事宜了…
[ Last edited by tkjoseph on 2005-12-11 at 01:20 ]
Originally posted by chouwu at 2005-12-14 04:30 AM:
不一定可以贏!
因為有的文案是產品的公司所提供!! 來源就很敏感了,你應該明白!!
屆時只會相互推責,除非原產品公司是可以支持你的!!
唯一的做法是搜完資料後見報!! 先不要正式往司法走,先給個教訓, 再談如何賠償就好!!拿了錢也和解,讓對方也有台階下!
個人的建議,聽聽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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