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3 22:15 發表
我只關心這次的遞送沒有依照約定完成, 讓我有精神層面上無法彌補的損失
說那樣是俗氣話, 其實說白了就是我認為除了原款 100% 退回之後, 他們還應該要補償我些什麼
原文章由 kageyama 於 2006-4-24 13:25 發表
這樣你看看如何?
1、價款退還。
2、因為生日宴有其不可取代之價值,無法量化,但為稍稍彌補當事人之損害,以生日宴總價額之百分之?作為補償!(?代表你個人斟酌!)
3、當日補送花到府給令堂致意!
原文章由 xdavid 於 2006-4-24 13:31 發表
請花店經理親自登門致歉(奇檬子的問題), 另外賠償2倍價值的禮物. 長輩重視的多半是心意, 讓她心裡舒坦比賠償什麼東西要重要多了.
原文章由 randysync 於 2006-4-24 13:55 發表
爆它料,讓這件事成為民間茶餘後的話題,比較有積極的意義吧。
一般來說,你所要求的,該公司九成五不會答應,頂多退款了事。
原文章由 苦力爺 於 2006-4-24 13:57 發表
覺得achen有愈來愈bigsnoopy的傾向了...
但花店總部在台北, 要派一個人到台中道歉似乎有些過頭...
這束花 $3200, 而兩倍價值的禮物? 花店除了花以外又有什麼呢? 他再免費多給我兩束也沒有任何意義了啊
我打算除了原款退回外, 再要求 $3200 的禮金賠償寄給我媽, 或是兩倍 ($6400) 的 store credit 儲值額以便下次使用, 給他們自己選.
.
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4 14:25 發表
阿好煩喔. 不想當澳客, 但是又嚥不下這口氣
我做了最後決定, 除了基本權益 (全額退還以外), 我請他們自己開出彌補的條件
- 只要有表示到一點意思, 我就放他們過
- 如果他們說除了退款以外愛莫能助, 在 PIL 上面說一句 "xxx花店花沒送達, 當天三支號碼電話都找不到人, 隔兩天才回應, 除了退款, 其他什麼補償都沒有.. 向此花店訂花之前請三思" 相信他們的損失會比我欲要求的補償還要多.... 靜待回信吧.
原文章由 tkjoseph 於 2006-4-24 11:33 發表
要看看是花店的疏失還是宅配公司的責任,
不過剛剛翻了一下自己公司跟宅X通簽約的內容,
這種案例的挑款好像沒看到,
頂多就是不收取該次運費,或是賠償物品本身價值的金額,
其他衍生出來的特別意義都不算在內。
不然跟花店拗,母親節也快到了,看能能不送花算便宜一點?
原文章由 tutsai 於 2006-4-24 22:55 發表
如果商家有誠意處理,退一步海闊天空.省的幫自己找煩惱.道歉加退款應該已經夠了.至於賠償,注重客服商家應該會給一些coupon會是下次免費送貨.但是很多時候,處理的並不是老闆,底下的人能決定的也有限.
現在用另一個假設的問題.如果我今天幫客人裝了一台電腦,收了錢.結果因為硬碟壞了.結果客人所有的資料損毀.幫他換個硬碟還不夠,結果又來跟你要求賠償.(因為資料損毀,因此沒拿到合約).而要求賠償的是兩台新電腦.我想這也是不合理吧.
原文章由 苦力爺 於 2006-4-24 13:57 發表
覺得achen有愈來愈bigsnoopy的傾向了...
原文章由 MissX 於 2006-4-25 02:34 發表
離題
起碼他不會丟了無頭問題就跑^^!!!
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5 03:00 發表
........ 拜託一下
我發文的互動性這麼好
結果只能跟史努比被歸為同類喔?
好怨嘆喔
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5 03:00 發表
........ 拜託一下
我發文的互動性這麼好
結果只能跟史努比被歸為同類喔?
好怨嘆喔
原文章由 tutsai 於 2006-4-24 23:28 發表
我想可能是我表達的不夠完整.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幫別人裝了一台完整電腦,(從硬碟到MB到CPU都是我選的).結果硬碟壞了.(我無法控制的範圍).理論上應該只是換硬碟就算是負責了.單然,如果想要讓滿意的話,可能送個拇指碟來讓做備份用.
至於花的部分,花已經準備好了,但是是由於宅配的過失.(花店無法控制的範圍).以致沒有送達成功,退款加道歉應該足夠.不過注重客服的公司應該再追加賠償.當然前提是花店要能提供證明是宅配的過失,而不只是推卸責任給宅配.
至於花店週六有沒有上班,那可能要上花店網站查查看.如果有寫星期六公休,那找不到人是正常的.如果寫明星期六也上班,那找不到人就是花店的錯.
原文章由 lyr 於 2006-4-25 10:07 發表
哈哈,當然不是指你的互動過程像,
而是你這次發的問題跟他一樣 "貼近生活" 罷了~
原文章由 lyr 於 2006-4-25 10:07 發表
哈哈,當然不是指你的互動過程像,
而是你這次發的問題跟他一樣 "貼近生活" 罷了~
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5 12:37 發表
update:
台灣時間星期二中午 12 點
離去信已經有將進 24 小時了, 尚未收到任何的回應
原文章由 xdavid 於 2006-4-25 21:00 發表
再不回應就公佈店名, 聯手去把它客服信箱灌爆.....
原文章由 xdavid 於 2006-4-25 21:00 發表
再不回應就公佈店名, 聯手去把它客服信箱灌爆.....
原文章由 tkjoseph 於 2006-4-28 22:43 發表
看到achen寫的狀況想順帶一題,
管你是哪一家的宅配,有時候你留了電話他還是不會打給你,
甚至會跟你說樓下不好停車,叫你下去自己拿或是丟了就跑…
原文章由 tkjoseph 於 2006-4-28 22:43 發表
看到achen寫的狀況想順帶一題,
管你是哪一家的宅配,有時候你留了電話他還是不會打給你,
甚至會跟你說樓下不好停車,叫你下去自己拿或是丟了就跑…
原文章由 阿輝 於 2006-4-28 23:13 發表
大嘴鳥的話.. 常常不打電話 -_-
原文章由 kouyoumin 於 2006-4-28 23:39 發表
敝校這邊爛嘴鳥的除了不打電話直接丟文書組
週末的貨還會自動延到週一送 (理由是文書組沒開)
打電話叫他送來竟然還說:
"今天拿到算你好運, 平常都不帶上車的"
好棒的宅配公司呀!
不只幫你送貨, 還讓你開眼界 (原來世上有這麼爛的送貨員...)
原文章由 mthsnow 於 2006-4-25 00:25 發表
小弟的淺見
法律上....只能解除契約免支付價金
如果要要求其他賠償(例如精神賠償,時間,電話錢...等)
可能電話錢的花費筆較容易請求的到......
至於精神賠償...等,找壹周刊,蘋果日報...等媒體報料申訴,能有比較大的效果
對那家公司商譽是有影響的,商家應該會有較大的誠意來和解.....
給大家一個 update, 大家也許不敢相信, 根據前幾頁說的情況, 看起他們很願意負責, 但是小弟我到現在還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 甚至連原先訂花的錢也沒有退
原文章由 ydtseng 於 2006-7-27 13:01 發表
我之前也用網購訂生日派
結果少送一個
經聯絡後道歉並補我兩個
原文章由 triffy 於 2006-7-27 06:45 發表
achen是在美國,so是美國的信用卡
我倒是不會覺得訝異,因為在美國來說消費者是較被保障的
Angus,
您的來信我都已收到,
也全部匯整給我們老闆。
聽了您的狀況,
我們真的覺得十分的抱歉!
而我們也非常的訝異,
因為這實不是我們公司處理客訴的方式。
應該是中間有交接上的漏失,
或信件上的MISS…
不過在程序上還是本公司的缺失,
在此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
希望您能繼續光臨本網站,
並給予我們支持與鼓勵。
也希望您能在您的討論區,
留下我們後續的處理狀況及平衡的報導。
至於台北的那張訂單,
我們將會告知銀行退款。
在此還是要謝謝你們多年來的愛護,
對於此次的不愉快不要放在心上,
讓我們有再次替你們服務的機會,謝謝!!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
************************
花道家會計部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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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9richard 於 2006-7-30 21:05 發表
我在台灣辦的荷蘭銀行信用卡也可以拒付, 不過要簽一分文件 (忘了叫做什麼名字)
而且如果最後的結果是消費者仍然必須付錢給商家的話, 荷蘭銀行會charge這段期間衍生的利息
不知道其他銀行有沒有這樣的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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