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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triffy    時間: 2006-10-2 00:27
標題: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各位版友們好,不好意思
想請懂法律的朋友,針對好友目前所碰到的一個問題給予一點寶貴意見
他本身是某連鎖超商體系的區主任,昨天遇到這樣的一件事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某顧客A(未成年)到店買煙,但店員因故並無辨識出來
之後警察帶著他回店裡,要求分店的工讀生簽收
要簽收的部分有以下幾張→

一張是承認分店確實有販售該商品給A
一張是承認確實是當班人員本人販售
另一張忘了

全部共有三張

因菸害防止法條例,主要是以罰款為主
但朋友身為區主任,需要介入協助處理
故有以下的疑惑想請問

一、當事者(被處罰者)有無權利知道A員是否 的未滿18歲,又如果在外貌上誤認為其以滿18歲
       將香煙販賣,這樣是否還是需要進行相關的罰款呢?

二、該事件是第一次發生,是否可能以規勸單處理 而不是直接開立罰單呢?

因為朋友現在為這事在傷腦筋中,也有可能會被總公司釘或是被降職
希望有懂法律的版友們,願意分享一下自己的專業與見解
謝謝您
作者: lcm3647    時間: 2006-10-2 07:53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一、當事者(被處罰者)有無權利知道A員是否 的未滿18歲,又如果在外貌上誤認為其以滿18歲
       將香煙販賣,這樣是否還是需要進行相關的罰款呢?

除非買的人有早老症,不然這理由可能不被接受吧!
Google~~
菸害防制法相關罰則規定:
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處 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菸害防制法:
第十二條  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五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對顧客之年齡有疑時,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供應其菸品。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應於販售場所明顯處標示﹁法律禁止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意旨之文字。


二、該事件是第一次發生,是否可能以規勸單處理 而不是直接開立罰單呢?
這個...應該是看警察杯杯吧...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6-10-2 10:44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原文由 triffy 於 2006-10-2 00:27 發表
一、當事者(被處罰者)有無權利知道A員是否 的未滿18歲,又如果在外貌上誤認為其以滿18歲
       將香煙販賣,這樣是否還是需要進行相關的罰款呢?

二、該事件是第一次發生,是否可能以規勸單處理 而不是直接開立罰單呢?


第一點,用外貌上的理由根本不會成立。
如果有問題,就是應該要未滿十八歲之人出示身份文件。

第二點,依照目前行政罰法,是必須直接開立罰單的,沒有開勸導單的空間。
因為行政罰法第十九條,只有[法定]最高罰鍰額在三千元以下的罰鍰,才有可能免予處罰,或糾正及勸導。

賣菸品給十八歲以下之人,[法定]最高罰鍰額是15000,也就必須直接裁罰。

其他的,如lcm3647兄已提及,不再贅述了。

[ 本文最後由 willyhuang 於 2006-10-2 14:21 編輯 ]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6-10-2 10:58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就目前實務作法,第一次應該不可能會直接罰最高額,應該是罰三千吧!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6-10-2 14:20
標題: Re: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原文由 kageyama 於 2006-10-2 10:58 發表
就目前實務作法,第一次應該不可能會直接罰最高額,應該是罰三千吧!


是沒錯,可是只有「法定最高額」是三千元以下的罰鍰,才有便宜原則的適用。
就算這裡是罰三千,但法定最高額還是一萬五千元。

大概是我前面表達的不夠清楚吧,一併修正。

行政罰法第十九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
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
簽名。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6-10-2 15:13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不過講到行政罰法,這裡還是要討論一下故意跟過失的問題!(雖然這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極度無聊學者搞出來的---個人愚見!)

如果開始爭論過失問題,那就有得凹了!
行政罰法第七條,非出於故意過失不罰(真他xx的甚麼條文),我的話,就開始跟警察盧這一條!

至於3000-15000之間的問題,我的印象是有比例原則的適用,第一次應以最低額處罰,來源應該是出自於交通違規的處理上。
作者: maddux1    時間: 2006-10-2 16:01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對顧客之年齡有疑時,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供應其菸品。」

依以此規定而言,
根本不會產生賣煙給未滿18歲的人的情況,
因為一定要看證件,
不看證件就不能賣,
所以賣給未滿18歲的人,一定是因為沒有要求對方提出證件,
這樣應該不能主張免罰吧...
而且也沒有過失的問題...
作者: palmislife_cat    時間: 2006-10-2 17:22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我記得賣煙給未滿18歲的人被抓到的話

是罰店員而不是店主

況且...錢繳一繳不就沒事了,下次注意就好!!

[ 本文最後由 palmislife_cat 於 2006-10-2 19:23 編輯 ]
作者: triffy    時間: 2006-10-5 02:10
標題: Re: [求助] 想請益懂法律的朋友,關於未成年購買香煙之法務問題
感謝lcm3647 兄、willyhuang 、kageyama 、maddux1 、palmislife_cat 等版友
對於此問題的回覆

朋友那邊現在已經在處理了
現在的狀況是先協助店員跟警察方面作交涉,也應該會盡量爭取以最低罰款額度
也給了他們一些警惕,對於未來相關購買對象的身份確認等等

再次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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