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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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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4-11-26 15:3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我剛買1台HP IPAQ2210才3天(尚未超過鑑賞期), 竟發現螢幕正中央有1顆亮點,電腦螢幕允許有3顆亮點,那PDA呢?要求換新品會不會被拒或被嫌龜毛?有人也發生過這樣的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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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6 15:47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這種問題討論不出結果
    所以直接了當告訴你解決辦法
    在意的話
    直接問店家或退貨重新買一台不就好了
    不回答已經有答案或內容不清晰的問題
    把問題PM我也沒用,會答的在討論區已經答了,你PM我我也只會叫你去討論區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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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6 15:48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HP 最近這問題滿多的
    他們對這個頗堅持:一個亮點在合理範圍內
    不可能給你換的

    如果你買的地方可以讓你無條件退貨
    就退掉重買

    不行的話,只有摸摸鼻子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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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6 15:50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HP 應該不會鳥你。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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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6 15:53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既然尚未超過鑑賞期
    就退回去不就OK
    敗家
    Palm Vx -> S500C ->s10 -> N760(8mb ->32MB ) (+wife TT3)->UX50->TREO650(賣出)->UX50->TREO650
    iPAQ 3850 ->HP iPAQ 2210-> HP4700
    Toshiba Satellites405 -> IBM A22e -> IBM X24->X32->X61->X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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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6 15:56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郵購才有鑑賞期。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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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9 12:30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貓 at 2004-11-26 03:38 PM:
    我剛買1台HP IPAQ2210才3天(尚未超過鑑賞期), 竟發現螢幕正中央有1顆亮點,電腦螢幕允許有3顆亮點,那PDA呢?要求換新品會不會被拒或被嫌龜毛?有人也發生過這樣的問題嗎?謝謝!


    鑑賞期!?: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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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9 12:50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貓 at 2004-11-26 03:38 PM:
    我剛買1台HP IPAQ2210才3天(尚未超過鑑賞期), 竟發現螢幕正中央有1顆亮點,電腦螢幕允許有3顆亮點,那PDA呢?要求換新品會不會被拒或被嫌龜毛?有人也發生過這樣的問題嗎?謝謝!


    不知道你在哪買的,不過以下是HP的更換標準:
    iPAQ 亮點更換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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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1-29 12:59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郵購才有鑑賞期門市購買沒有, 我想不要一直以訛傳訛了.

    [ Last edited by K.K. on 2004-11-29 at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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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03:27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一個亮點我看是不能換的了...

    凶多吉少阿...

    既然是在門市買的當初怎麼沒檢查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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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1:45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唔...
    如果是郵購或是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的話
    是有所謂七天鑑賞期
    不過有些商品有註明"拆封後不可退換"的話,除非是新品不良得更換同型產品之外,其他因素是不能夠退換的...

    至於在門市買...
    別搞這些經銷商了
    他們也是苦哈哈的做生意
    賺沒幾個錢
    老是遇到沒唸過書看不懂中文聽不懂中國話的人...
    現在哪個牌子的PDA包裝盒上沒封條或是包裝內沒有原廠熱縮膜的?
    只有SONY沒有...
    ACER/ASUS/DOPOD/HP/MIO/PALMONE都有...
    既然叫做封條,就是只能夠拆一次(無法還原/重製)

    也許會想...
    我去這間店看機器,看完之後決定要買了
    先要老闆拆給我驗機,如果有問題我就[要換]or[不買了]

    但是要弄清楚,"有問題"也要店家可以跟原廠換的才叫做"有問題"
    也就是包含在原廠的DOA條件內的才能換...
    如果拆開機器,為了不包含在DOA內的因素而要求更換或甚至不買/落跑...
    店家只能摸摸鼻子包起來,但是又不能退回去,只好賣給下個不懂的人
    然後那個不懂的人剛好有個懂的朋友就跳出來說"OOO是黑店,拿拆過的機器出來賣"了...
    因果循環...

    我個人是很相信莫非定律的...
    我從買有LCD的產品到現在,沒遇過有亮點的
    因為我買的時候從來不問這個問題...
    連有沒有亮點保證都不問,付錢的時候也絕對不檢查...
    可是回家怎麼看就是不會有亮點...

    有個龜毛的朋友很介意這種問題
    偏偏他買的東西只要有LCD都能有亮點
    從數位相機/NB/PDA/LCD顯示器通通都有...
    帶賽?
    我相信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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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1:52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Cancer at 2004-12-17 05:45:
    現在哪個牌子的PDA包裝盒上沒封條或是包裝內沒有原廠熱縮膜的?
    只有SONY沒有

    台版的沒有嗎?
    我這邊美、歐版的 CLIE 外包裝紙盒上都有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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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1:57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只有日版的沒有封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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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2:05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Cancer at 2004-12-17 21:45:
    如果是郵購或是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的話
    是有所謂七天鑑賞期
    不過有些商品有註明"拆封後不可退換"的話,除非是新品不良得更換同型產品之外,其他因素是不能夠退換的...


    是這樣的嗎?待會查查看,基本上郵購/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在七天內應該都可以退貨,不管廠商寫了些什麼排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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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2:13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消費者保護法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 ,無效。


    所以只要包裝物品俱在,可以大致回復原狀,就可以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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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7 22:21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那...
    那些破掉的又不可能退回原廠...
    除非是原廠直接出貨的...
    退的回原廠就算了
    退不回原廠的中間的經銷商大概就等死吧...
    肥到的都是那些開郵購的啦,辦電視購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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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18 00:38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SONY的日版沒有封條

    我也都不檢查亮點的...

    之前買了兩三樣的液晶產品都沒遇到

    但是這次好死不死出現亮點了...還是SONY的產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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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0:42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基本上我的想法跟cancer 一樣, 不會去特意檢查這東西.
    很幸運的, 用過超過10台彩色PDA, 3台NB, 15",17" LCD,
    還有最近買的19" LCD, 我根本不會在現場拆, 付了錢, 直接
    提回家開機把玩, 有問題就打電話問店家.

    亮點? 那是啥, 能吃嗎?

    也不影響觸控,也不影響直接使用, 那...我擔心它幹麻?

    我可沒時間去擔心這些事, 生活中沒更重要的事好擔心了嗎?
    我的部落格 http://matikawang.blogspot.com 我的網路相簿 http://www.flickr.com/photos/66566939@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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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1:06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續...


    昨天剛好跟公司的法務人員談到類似的問題, 他提到"瑕疵擔保".

    這四個字常被提起, 真正的定義跟執行方式其實滿模糊.
    上了google查一下:

    (先出來的竟然是日文網頁?)
    瑕疵担保責任法的性質   民法570条    

    民法第570条 売買目的物隠瑕疵、第566条
    規定準用。但、強制競売場合限在。

    目的物瑕疵、売買契約目的達場合於。
    売買締結時瑕疵買主知、契約解除
    損害賠償請求。

    瑕疵担保責任法的性質、「特定物売買隠瑕疵
    在、履行期目的物現状引渡、本旨従
    履行債務不履行責任問、特特定物売買
    主保護目的法定責任説。大部分売買契約不特定物
    売買契約、簡易迅速・買主保護観点、瑕疵担保責任債
    務不履行責任特則債務不履行責任説。」大別。

    、債務者負瑕疵担保責任、債務不履行責任類型(債務
    不履行責任説)見、債務不履行責任不成立特定物売買想定
    法定責任(法定責任説)見、客体、瑕疵修補請求権、損害
    賠償範囲異。

    判例、瑕疵担保責任、原則特定物売買場合限、
    不特定物売買瑕疵受領後発見場合
    瑕疵担保責任認。(最判昭36・12・15)


    法務部網頁:
    http://www.moj.gov.tw/chinese/ns_lawsense_sixlaw_03_05.aspx

    買賣指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的法律行為,為
    諾成契約,本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只要雙方就買賣之標的及價金達成合
    議,即成立買賣契約。

    為增進交易信用及交易安全,買賣契約出賣人應負的瑕疵擔保責任,分為
    權利瑕疵擔保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關於「權利瑕疵」部分,指出賣人應
    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如出賣人未
    盡此項義務,買受人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解除契約、違約金、或損
    害賠償等。而關於「物之瑕疵擔保」部分,則指出賣人應擔保物交付買受
    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
    定之效用。但減少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認為瑕疵。



    ------------------------------------------------------------------------

    由法務部的網頁, 可以發現一個滿有趣的地方, 以LCD的亮點來說, 到底
    是否構成"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 其實並沒有很確切的答案.

    到底亮點會減少什麼價值??

    舉例來說:

    ex1. 廠商已聲明3點亮點以下不做更換, 但消費者覺得這應該是在品管控制
    範圍內(有亮點的即不能出貨), 所以無法接受這樣的瑕疵.

    想法: 請LCD面板廠商全面控管品質, 一有亮點就打掉!(當然會將成本轉嫁)
    所以, 買到的產品會更貴!

    ex2, 那....6個月, 12個月以後, 自己"生"出來的亮點, 怎麼辦呢?
    我的部落格 http://matikawang.blogspot.com 我的網路相簿 http://www.flickr.com/photos/66566939@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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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3:36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matika at 2004-12-21 10:42 AM:
    基本上我的想法跟cancer 一樣, 不會去特意檢查這東西.
    很幸運的, 用過超過10台彩色PDA, 3台NB, 15",17" LCD,
    還有最近買的19" LCD, 我根本不會在現場拆, 付了錢, 直接
    提回家開機把玩, 有問題就打電話問店家.

    亮點? 那是啥, 能吃嗎?

    也不影響觸控,也不影響直接使用, 那...我擔心它幹麻?

    我可沒時間去擔心這些事, 生活中沒更重要的事好擔心了嗎?



    阿....我之前還對於我的亮點問題頗在意的...
    B)

    因為花了一萬多塊買東西總是想要完美點嗎...
    不過後來釋懷了拉...

    對阿   沒錯

    因為生活中需要擔心的東西太多了
    而且...


    pda是要拿來用的...不是拿來收藏的
    怪指怪sony的pda太好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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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3:43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matika at 2004-12-20 19:06:
    那....6個月, 12個月以後, 自己"生"出來的亮點, 怎麼辦呢?

    非人為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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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3:53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4-12-21 01:43 PM:

    非人為故障?



    應該是指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損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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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4:05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那就看 LCD 部份在購買時是否有其它購買合約規範了。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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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9:22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之效用


    以 "無 ....,亦無 ... " 為基本句型來看。仔細分析一下,邏輯是這樣;

    A: 滅失其價值之瑕疵
    B: 減少其價值之瑕疵
    C: 滅失其通常效用
    D: 減少其通常效用
    E: 滅失契約預定之效用
    F: 減少契約預定之效用

       [ NOT ( A OR B ) ] AND [ NOT ( C OR D OR E OR F ) ]
    = NOT ( A OR B OR C OR D OR E OR F )

    所以是 A ~ F 任一者成立即成立。並不須因 "降低其價值之瑕疵" 導致 "降低其效用" 才成立。

    若以這樣來看,消費者大可主張:
    有壞點 ->  二手價值降低 -> 壞點係降低其價值之瑕疵 -> 請求廠商擔負責任
    ( 有壞點與沒壞點在二手市埸上的行情,大概不能算是無關痛癢。 )

    不過有這麼爽嗎?懷疑中。

    --

    補充,我想廠商解套的方式應該是這樣,合約規範中保證:
    "壞/亮點保證在三點或三點以下"
    採反向說明的方式。而不是用 "壞/亮點三點以上才可更換" 這樣的字眼。

    這樣買到三棵亮點者,並沒有 "降低其價值之瑕疵",買到無亮點者,反而是 "增加其價值"。

    [ Last edited by mfhsieh on 2004-12-21 at 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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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12-21 19:30 |只看該作者

    Re: 螢幕亮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4-12-21 14:05:
    那就看 LCD 部份在購買時是否有其它購買合約規範了。


    如果照原文解釋,只要有 "價值之瑕疵",不管是不是 "契約預定之效用","瑕疵擔保" 都成立。

    只是硬要這樣搞,即存的交易秩序也很難維持。

    所以,以後買這種東西都郵購好了,檢查有壞點,就送回去後再來一台。B)B)B)

    [ Last edited by mfhsieh on 2004-12-21 at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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