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標題: 令人冒火的新聞 - 罰金變獎勵金..... [列印本頁]

作者: saber    時間: 2009-3-6 19:01
標題: 令人冒火的新聞 - 罰金變獎勵金.....
剛剛看到這個新聞真的令人冒火 , 原來錢是這樣搞的 ..

為什麼令我冒火倒不是我常被開單 , 我可是很守交通規則的 ,
因為常常在上下班途中看到警察埋伏開單 , 專找一些不重要的小路口等人紅燈右轉 ,
這些被開單的人當然是自找的 , 但為開單而開單 , 動機莫非就只是為了獎金 ???
若全充入國庫就算了 , 竟然是類似分贓的作法 , 見者有份 ??
xdl;g@%#@%#
------------------------
轉貼自 yahoo 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06/8/1fllw.html

罰金變獎勵金 停管處工友也能領
台北市去年一整年的罰單收入,總金額高達36億,紅單總張數也有396萬多張!如果把這些紅單堆疊起來,比台北101還要高出7公尺,不過如果你以為這些罰金通通進到國庫裏,那就錯了,因為裡頭有部分的錢,會變成執法單位的獎金,就連停管處的工友跟駕駛都可以分,台北市議員質疑制度不合理,不過台北市停管處強調一切合法。


市議員王孝維:「你們算第一名的,來來來。」

這第一名,不知道光不光榮,因為台北市去年開罰單榜首,是南港分局的警察,一個人就開2萬4千多張,其實根據台北市議員提供的資料來看,5百張罰單堆起來,大約6.5公分,台北市政府去年開出的396萬多張紅單疊起來,高度至少515公尺,比台北101的508公尺還要高出7公尺。

罰單總金額36億,其中卻還有錢拿來分給市府員工。 你罰錢我領獎,光是台北市交通警察裁罰的32億,就有1億多的獎勵金,讓市長、正副警察局長和員警每個月有3萬元到6千元不等的外快,感覺很好賺;不過郝龍斌自己都覺得不適合領取,而停管處自己開罰的4億2千萬,其中提撥的1千多萬獎勵金,分配方法卻是上到正副處長,下到駕駛工友,人人有獎。 停管處主秘詹政良:「這個『道安獎勵金』是合法,但是不合理,對不對?你們郝市長最注重的是什麼?你知道嗎?4個字,他動不動就講『社會觀感』。」 違規開單天經地義,不過被取締罰錢的市民,聽到罰金是這樣分配,不知道作何感想。
作者: jouston    時間: 2009-3-6 19:38
沒有獎勵你以為會有人願意去抓違規唷?
作者: blueguy    時間: 2009-3-6 20:30
沒有獎勵你以為會有人願意去抓違規唷?
jouston 發表於 2009-3-6 19:38


麻煩你仔細再看一下:
分配方法卻是上到正副處長,下到駕駛工友,人人有獎

不爽加1,闖紅燈的該死+1[洋蔥015]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9-3-6 22:53
好龍冰當環保署長會比較好,反正現在是國民黨當家,下屆不要再出來選了,
真的爛掉了,也許下回蘇真昌可以出來拼一下.
這種制度真是讓人度爛,廢話,當然合法,你們從老百姓身上搶來的,會是犯法的嗎...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3-6 23:41
一切按照規定辦理,謝謝指教。

現在要籌錢為本年度的上列人士增加獎金。
(上個月某天,大概是被鬼迷了眼睛,本年度第一次紅燈迴轉,晚上十點,
馬上收到人生第一張闖紅燈罰單,警察說一星期後繳費,
今天忽然想到,才發現已逾期三天。Orz)

工作收入已經很慘了,真是情何以堪。
作者: polar168    時間: 2009-3-7 02:05
這個不是很早就知道的事?

警察開罰單有一定比率的獎勵給他們...[洋蔥009]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3-7 03:10
突然想到看電影預告裡,尼克森說過的:
When President does it, that it means it is not illegal.

所以套到這個新聞來說:
當政府搶錢的時候,這不叫做搶錢、這叫做規費。
作者: ShotLiang    時間: 2009-3-7 05:40
沒有獎勵你以為會有人願意去抓違規唷?
jouston 發表於 2009-3-6 19:38


那是否應該取消這些人的"公家"薪水及退休金,
因為他們等於靠獎金維生...
作者: ychao    時間: 2009-3-7 22:31
與其在這邊生氣內傷,還不如管管自己的右手右腳比較實在。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3-7 23:32
沒有獎勵你以為會有人願意去抓違規唷?
jouston 發表於 2009-3-6 19:38

這句話有點問題,請問何謂"交通警察"?咱們已經有付給他們薪水了喔,
另外,也付了年終獎金囉,何以做好"自己的工作"還需要有"額外的獎勵"?
作者: oversky    時間: 2009-3-8 00:05
本文最後由 oversky 於 2009-3-7 11:06 編輯

這就好像有些業務除了底薪外還有業績提成一樣吧。


這句話有點問題,請問何謂"交通警察"?咱們已經有付給他們薪水了喔,
另外,也付了年終獎金囉,何以做好"自己的工作"還需要有"額外的獎勵"?
player 發表於 2009-3-7 10:32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3-8 00:32
這就好像有些業務除了底薪外還有業績提成一樣吧。

oversky 發表於 2009-3-8 00:05


總統和行政院長的薪水應該和 GDP 綁在一起;
教育部長的薪水應該和每年幾個諾貝爾獎綁一起;
勞委主委的薪水和失業率;
新聞局長的薪水和奧斯卡金像獎;
法官的薪水和解案速度;
外交部長的就和邦交國和國際組織;
體育司的就和國際賽的金牌數目吧;
央行總裁就外匯存底抽成吧 <---- 最肥的一個。
這樣就都有標準了!
作者: jouston    時間: 2009-3-8 01:17
看了幾篇回應都覺得很奇怪,有人規定你要沒事闖個紅燈,超個速嗎?
要氣的應該是肇事逃逸抓不到,而不是闖紅燈被抓吧?

就像業務員業績好有獎金,業績差沒有一樣。從上到下都跟業績綁在一起又有甚麼問題?
工友不好好掃地就會影響業務進行
署長沒有做好本分工作更不用講,也會影響整個團隊的效率。

有些台灣人真奇怪,自己犯錯還大聲嚷嚷,甚麼都可以拿來盧。了不起,給你拍拍手!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3-8 01:21
本文最後由 player 於 2009-3-8 01:28 編輯
這就好像有些業務除了底薪外還有業績提成一樣吧。

oversky 發表於 2009-3-8 00:05

這樣講也行啦,但是...
有那幾個有領提成的真正"業務"有像他們這樣高的底薪?
加上"推行業務毫無困擾與困難"的權力?

舉個奇怪的例子好了,
像是酒店好了,那些所謂的副總都有提成,但也許底薪也是只有一兩萬,
但是哩,遇到酒客,要陪笑臉,還要帶一堆可能會被打槍的小姐去"試運氣"....

說句實話,個人遇到的高提成的真正"業務",底薪說不定才萬把元,
除了面對客戶要陪笑,被砍價,說不準還要請吃飯喝酒,
那有像那麼好賺的?

話說回來...一樣要被開單的情況,能不能把男警"打槍"?換個好看的女警來開?
可以的話...我想很多人會乾願點被開單吧?

不過哩,個人認為...這樣"通通有得分"的情況,應該比較像是"傳銷"或是"老鼠會"吧?
作者: oversky    時間: 2009-3-8 01:35
房屋仲介記得有 2%,以 500 萬成交的話是 10 萬。如果每個月成交一筆,和正文提到的每個月有3萬元到6千元不等的外快來比,提成高很多。


這樣講也行啦,但是...
有那幾個有領提成的真正"業務"有像他們這樣高的底薪?
加上"推行業務毫無困擾與困難"的權力?

舉個奇怪的例子好了,
像是酒店好了,那些所謂的副總都有提成,但也許底薪也是只有一兩萬,
但 ...
player 發表於 2009-3-7 12:21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3-8 11:00
看了幾篇回應都覺得很奇怪,有人規定你要沒事闖個紅燈,超個速嗎?
要氣的應該是肇事逃逸抓不到,而不是闖紅燈被抓吧?

就像業務員業績好有獎金,業績差沒有一樣。從上到下都跟業績綁在一起又有甚麼問題?
工友 ...
jouston 發表於 2009-3-8 01:17


在民間企業裡頭,薪水、獎金要怎麼給,
業績要怎麼樣和薪水綁一起都沒人會有意見,
但是警察因為多開罰單所以可以抽成,這就讓人有很怪的感覺,
惡法亦法,沒本事改掉它,所以只好鼻子摸摸認了。

抓交通違規也是很重要,維護交通秩序、減少車禍事故,這也是警察的主要工作之一。
但是這種綁法,,難免會讓人覺得警察都是挑軟柿子吃,
為什麼夜市盜版的 CD、DVD 賣成這個樣子,不去抓?
為什麼詐騙電話多成這個樣子,不想辦法處理一下?
更不要說治安的優良了,
親戚和朋友都有在台中市精誠街被搶的經驗,
掉汽車、機車的就更比比皆是了。
所以難免就讓人覺得是不是因為作預防這些工作沒抽成所以警察不去作?
如果說今天是把破案率,治安的改善和薪水綁一起,相信觀感就會讓人好很多了。

其實退回來說,抓違規本來就是警察該做的工作,
這也不是不能有效量化作比較的工作,有什麼道理要給抽成?

業務工作會有績效獎金是為了激勵人、
並獎勵做的好的人,讓努力的人得到應有的報酬,
開罰單、抓違規這比較像是例行的日常工作,
這種工作應該是稍微訓練一下,很多人都做的來。
現在失業率高,乾脆多請一些來開罰單、抓違規,
而且不要給底薪,抽5%就好,我相信交通亂象馬上就好多。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9-3-8 11:34
沒錯,他們是公務單位,不是民營機構,而且罰單開的多,就表示交通變好了嗎?
不妨讓民眾投個票吧,如果滿意度不合格,按照以上的業務說法,是否該開除或減薪?

而且這個單位很會推責任,我家這裏(士林社子)路兩旁停滿了車,路霸高達八成以上,
叫他們來畫停車格,推說流量大,不能畫,奇怪,那為什麼不乾脆畫紅黃線?
就因為是公務員心態,反正又沒有他家的事啦~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3-8 16:58
這一輩子就拿過一張闖紅燈,看到這個消息(更沒力罷了),就感嘆一下。
我又沒有說自己是對的。

很明白的講,我看過被開單的民眾遠比交通警察多。
每天路上經過幾個車流量大交通繁忙的路口,沒有警察幫忙指揮。
(除了警力不足,我想也是因為沒有獎金的關係。)
以前工作時的路途上,也三不五十看到懸賞肇事逃逸的廣告。
我也看過幾次,民眾騎機車紅燈右轉,馬上被攔下,乖乖排隊等紅單,
結果幾台機車汽車紅燈右轉,一看到警察馬上催油就跑了,警察也無動於衷,繼續攔下一台。
好歹也該無線電回報一下車號吧?沒看過,要不你也在民眾面前裝一下有在通報吧?
我也曾經在晚上十一點看過好幾次,有警察在泰順街龍泉街雲和街的單行道小巷抓符開機車逆向行駛。
(還有深夜回自己家巷子被活逮的,聽到都快笑死了。)
這附近的小巷街道,晚上常常都是兩邊停滿車子的,不管有沒有紅線。
曾經多次,白天交通繁忙的時候,和平東路跟新生南路的天橋上,警察躲在上面照相。
下面卻沒有一個警察在指揮交通!
白天也是有路霸,永遠站著位子。(只是似乎警察是看不到的)
過年前後,附近有好幾次人為縱火事件,有沒有抓到呢?

不過相對比較,這裡是比中永和板橋三重好一點。
以前有幾次開車到車路頭街,開到小巷裡就像打r-type一樣。
朋友警告過,我還想說是虎爛的,真是開了眼界。(其實是井底之蛙)
我相信一定有好警察,但是我只看過好警察死掉的新聞,活的沒看過。
(例如就是颱風天縣長帶團出國旅遊,原本未值勤的警察回去幫忙,下勤務後,路上被落石壓死)
當然,有看到的不能代表全部,沒看到也不代表沒有。
作者: lmp    時間: 2009-3-8 17:47
難怪之前有警察業績不好會被罰站,因為大家分不到績效獎金...
作者: kouyoumin    時間: 2009-3-8 17:48
應該開放全民照相檢舉違規
然後讓檢舉者拿罰款的幾成當獎金才對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9-3-8 18:34
我記得這個早就有了?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9-3-8 19:02
台北市沒有,因為我有檢舉過幾次,沒有拿到奬金.
作者: hilele    時間: 2009-3-9 18:03
本文最後由 hilele 於 2009-3-9 18:06 編輯

講到違規
最近連續收到超速罰單
超速就是不對 沒什麼好說的
不過想提醒比較少騎車的朋友
人對速度的感覺是不太對的
還是要看一下速表
還有眼睛要往快車道看一下速限
不要跟我一樣白目沒注意到

今年開始改騎車上班
一月一整個月都沒事
二月底的時候開始收到二月初的罰單
收到後才注意到原來在那條沒分岔路, 筆直的單邊三線道的速限是50
糟糕的是知道的時候已經是2/26了....
到上禮拜為止, 最後一張罰單是2/9號的
還有 2/16~2/20, 2/23~2/26的還沒來  [洋蔥006]
開車上班開了五年只收過一張罰單(在離家五百公尺的小路違規左轉....)
騎車兩個月就創新高了.... 唉
作者: blueguy    時間: 2009-3-9 18:11
20# kouyoumin
熱心民眾檢舉烏賊車和亂丟垃圾有的分
如果拍到警察交通違規好像也可以投訴,警員得自付罰鍰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3-9 18:40
20# kouyoumin
如果拍到警察交通違規好像也可以投訴,警員得自付罰鍰
blueguy 發表於 2009-3-9 18:11

真的假的?但這種情況有得分嗎?
說不定被"搓"掉了,所以沒得分?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3-9 21:19
真的假的?但這種情況有得分嗎?
說不定被"搓"掉了,所以沒得分?
player 發表於 2009-3-9 18:40


說不定用獎勵金去抵銷吧。
作者: skynet    時間: 2009-3-10 00:26
應該開放全民照相檢舉違規
然後讓檢舉者拿罰款的幾成當獎金才對
kouyoumin 發表於 2009-3-8 17:48


不過要是真的全面開放民眾檢舉違規可以分獎金的話,開/騎車上路會不會更動輒得咎?

以現有的有限警力,都可以在一些所謂"容易入人於罪"、有爭議的地點拍到一堆罰單了,難保未來全民檢舉上路之後,一趟上班30分鐘的路程,不會讓你收到價值幾千塊的罰單...

應該很多人都有看過席維斯史特龍主演的"超級戰警"吧?裡面那個未來世界裡,不需要警察開罰單,因為有機器代勞,機器隨時監視著你的一舉一動,只要講一句髒話,旁邊馬上有機器給你一張罰單。

類似的情景,想像一下如果隨處都有人虎視眈眈的盯著路上的車準備檢舉(尤其現在失業率高,要真的可以的話,應該很多人樂於賺這種外快),今天車子一出家門,出巷子口的閃光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來一張(我在台灣還真的沒看過有人像美國那樣、在無紅綠燈路口停車再開的);上了大馬路之後,旁邊有車亂鑽,為了閃避,方向盤往旁邊一打,一個不小心輪子壓到雙白線,來一張;紅綠燈前煞車踩的太慢,前輪壓到停止線,再來一張。哇,三張罰單,我今天還沒上工,就已經註定白幹還倒貼了...

以上舉的例子都不是有意的作為,而是你我實際在道路上隨時都會發生的,有些甚至是因為閃避別人的不當行為,而造成自己的違規。我曾經留意過,要我真的在我上班半小時路上完全不違反任何一條交通規則、做到"完美"的"零缺失"駕駛,我自認辦不到。大家都考過駕照,除了考古題那些交通規則以外,不曉得還有多少規定是我不曉得、可以拿來開單的...

所以真的要開放全民查違規嗎?在這個失業率高升的年代,這不失為是個不錯的職業,不過我怕要不了多久,醫院精神科就會病患暴增,應該會有人精神崩潰,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如雪片般飛來的罰單搞到破產...

當然,以上都是很極端的幻想,你可以說我多慮了,我也希望是如此。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3-10 00:36
所以法律要訂實際一點,而不是訂那種做不到的。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9-3-10 14:11
我記得在大陸可以領奬金,所以有專業的交通工具攝影師。
作者: f(YES)=Tel+Palm    時間: 2009-3-11 01:24
本文最後由 f(YES)=Tel+Palm 於 2009-3-11 01:32 編輯

有人講過,多如牛毛的法律是為獨裁者設立,那些平常是擺好看的,當他要釘你時,隨手抓都有一大把可以搞死你,當他要卸責時,隨手抓也有一大把的理由。
一切依『法』行政」這句話很耳熟吧。
這權力遊戲真正的竅門就在法要夠多,執行標準再由我認定

定一個實際可執行的法律,然後確實且公平的執行,該算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吧。

從這個角度看,這個社會還真離法治有夠遠。誰家公司裏頭沒有一堆根本無辦法執行的「規定」。唉。
作者: pptlin    時間: 2009-3-25 11:37
有賞應該也要有罰吧...
警察抓違規有獎勵..那被申訴後銷單的..應該也要反扣點吧..
否則取締浮濫..難怪不認真服務.拼命照相呢..




歡迎光臨 PALMisLIFE 討論區 (http://f.pil.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