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2-6-11
- 線上時間
- 1020 小時
- 閱讀權限
- 150
- 積分
- 482
- 主題
- 125
- 精華
- 0
- 文章
- 603
該用戶從未簽到 - 文章
- 603
|
我的要求過份嗎??--有關監理業務及罰單
前一陣子, 收到郵局的掛號通知, 但家裡實在沒人, 只好請了半天假去郵局領掛號信. 喔, 原來是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 不過照片上的車子不是我的, 型號不對顏色不對車號也不對, 這太離譜了吧......
好吧好吧, 按照信封上的電話打到某單位, 接電話的小姐輕描淡寫的說: 那就原信寄回來就好了. 唉!!我原本的想法是, 照片不符嘛, 請對方把檔案調出來一看不就知道了嗎??一通電話就可以解決的事, 不是嗎?!對方卻是很不耐煩口氣很差的說: 就跟你說寄回來這是了嘛!!嚇!!這好像一切的錯誤都是因為我而起的, 於是我很口氣很嚴肅但很禮貌的告訴這位小姐, 犯錯的是你們不是我, 為什麼要我去幫你們處理這個錯誤.....而這位小姐從頭到尾只會重複那句要我寄回去的話.....
好吧好吧, 寄回去就寄回去, 於是某一天的中午午休時急急忙忙到一公里外的郵局把原信給寄回去了.....於是天下就太平了....
哈!!那可不, 不久之後, 又來一封掛號通知, 於是又請了半天假去領掛號信, 哈, 裁決所摧繳那一張罰單來了.....打電話給裁決所, 他們說, 不行, 一定要來裁決所, 於是又請了半天假到了裁決所, 好玩的是, 他們也沒有那張照片, 而我的照片又寄回去原單位了....這怎麼辦??於是他們要我填一張申訴單或之類的東西, 然後要我回家等候通知......好像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而我必須懇求對方的憐憫, 才得以免繳這張罰單.....
於是接下來的好幾天, 我家信箱出現了好多封的政府公文, 裁決所與某單位的公文往返, 一下正本一下副本, 好不熱鬧, 還好這些信件不是掛號信.....
最後雙方各寄了兩封公文給我, 終於 "洗刷了我不白之冤" (我真的有這樣的感覺)....你沒看錯, 最後的確認公文, 裁決所及某單位各寄兩封公文給我, 各一正本各一副本, 總共四封.....某單位寄一份正本給裁決所一份副本給我, 裁決所根據這份文寄一份正本給某單位一份副本給我, 最後雙方又各寄了一份正本給我一份副本給對方, 所以, 沒錯, 我總共收到兩份副本兩份正本, 內容都差不多, "人不是我殺的!!" , 而且, 裡面官腔官調, 一句道歉的話也沒有.
我的要求過份嗎??這不是一通電話就可以解決的事嗎??
後來, 坐計程車時, 跟司機聊起這段荒謬的故事, 司機說, 這簡單, 把這封信交給市議員服務處, 由議員助理去打這個電話, 保證萬事O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