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搜索
鹹魚爸魅力四射舞蹈教室
查看: 1325|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轉貼] 台北市監理處指行動店面車涉改裝車體屬違法

[複製鏈接]

258

主題

0

好友

1341

積分

我們堅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1-6-29 20:29
  • 簽到天數: 2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文章
    1112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3-4-25 22: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十九日電)流動性極高的「行動店面車」最近大行其道,形成創業風潮。但台北市政府監理處表示,由於行動店面車涉及大幅改裝車體,已違反法令,且在道路違規營業更屬路霸行為,累計可處新台幣七千五百元至一萬八千六百元的罰款,有意投入這股風潮的民眾不可不注意。  
       
      
      監理處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汽車領用牌證卻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將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的罰款,並禁止行駛。
      
      另外,同法第十八條規定,汽車車身、引擎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卻未經臨時檢驗而行駛者,將處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因此影響行車安全者,還可另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主管台北市路霸取締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則指出,行動店面車屬於設攤行為,營業時勢必佔據道路妨礙交通,依同法可處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的罰款。
      
      監理處表示,新車領牌前,其原有規格已由交通部審核通過,再經驗車手續方可領牌。但行動店面車的車體多有變更,申請領牌及驗車「根本不可能通過」。至於車主自行變更車體,更是明顯違反法令。920419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頂0 踩0
    不滿意可以申訴啊

    123

    主題

    9

    好友

    1497

    積分

    平凡人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1975
    2#
    發表於 2003-4-26 00:10 |只看該作者

    Re:[轉貼] 台北市監理處指行動店面車涉改裝車體屬違法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違反台灣法令?*啦!
    看看違建有多少就知道,與其*話連篇,不如導入正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15

    主題

    54

    好友

    5121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1-4-9 00:44
  • 簽到天數: 2 天

    連續簽到: 0 天

    [LV.1]初來乍到

    文章
    5080
    3#
    發表於 2003-4-26 06:2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轉貼] 台北市監理處指行動店面車涉改裝車體屬違法


    在新視窗開啟框架網頁內容 (瀏覽器不支援框架功能的話可以使用)
      
    這兩則消息放在一起,真是強烈的對比.......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免費註冊

    與站長聯繫| PALMisLIFE 掌上生活      下載:更快、更棒、更好玩

    GMT+8, 2024-12-23 19:37 , Processed in 0.028785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2 Comsenz Inc. style by eisdl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