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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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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2 23: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德國理論我稍有涉獵,你一出手,我就看出你的門派了,所以只用三言兩語直打你的罩門,高手過招在輕鬆之間,旁人不識亦屬常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出我戲謔話語背後的深意,大法官通常認為自己是官,是大官,但他究竟應不應該是官?大法官們官僚化的結果是什麼,你應該也清楚,做了五百多號解釋,有多少自相矛盾的見解在裡面,不過也好啦,提供學界開砲的素材。十幾個人有好有壞也是正常,巴著政黨力量當上大法官的也不少,法官是人做神的工作,多點監督與懷疑,對國家、社會、個人才有好處。 [/quote]
~~~~~~~~~~~~~~~~~~~~~~~~~~~~~~~~~~~~~~~~~~~~~~~~~~~~~~~
哈...........沒錯,其實您說的都沒錯,只是您比較用批判的手法。
這麼多的釋字自相矛盾的的確是很多,尤其近年來更是如此。大法官人選本來就可謂是一種政治分贓,我也不可否認許多釋字裡面有許多政治的考量。有許多人想爬上這個位置,我的指導教授也是國內的大頭,我想連他也不見得例外。小弟才疏學淺,只是剛好談到這話題覺得大家有點誤解了防疫跟人權的關係,所以才回應此文章,沒想到遇到內行人。哈.........我終於遇到有法律人玩pda的,我想就此打住吧!再說下去,恐怕大家會聽的一團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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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2 23: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stone180 wrote:
哈.........我終於遇到有法律人玩pda的

  
PIL有幾位著名的PDA法律人
倒是我還沒碰過搞法制史的PIL會員
以後大家有相關問題還請二位不吝指教啊!8D
  
其實我倒是有些外行問題想請教DV兄啦
例如1919年之後德國法學如何看待「自由意志」概念、1990年德國問題解決之後聯邦基本法規相關修正之類的東西
十年潛水無人問,一朝耍白天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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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16:2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  你是學政治學的嗎?
  
tako wrote:
[quote]北極星 wrote:
人權是什麼?
沒有標準定義也沒有標準答案
民族國家經過工業革命取代了親族權力制
並加強對個人的控制、管理
以往由區域親族控制的各種權力都由國家代行
換句話說 現在民主社會的普遍型人權是建立在民族國家的利益上
隨著執政機制而有不同變化
現在享有的人權無法由自身給予
民族國家說你帶有危險 就可以依法限制你的行動、管理你的財富
你能做的只有好好底監督政府、盯住行使權力的執政者
這才是民主社會給予的人權

  
順便整理筆記好了...
  
國家 vs 社會
Strong || Strong -> 理想的民主
Strong || Weak -> 極權政府
Weak || Strong -> ?(筆記沒抄到...XD)
Weak || Weak -> 發展中未成熟
  
台灣現在的狀況是?
從極權政府走向民主中吧~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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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16: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大哉問   一個人的人命跟一百個人的人命價值如何衡量?
所以才有搶救雷恩大兵啊:p
  
苦力爺 wrote:
[quote]tako wrote:
這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20501002+92050101+0+193357,00.html
該名醫師指出,在台大發現第一起SARS案例後,院方即作出防疫如同作戰的指示,並強調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今天上憲法課也有提到....
試問,隔離(防疫)跟人權,哪個重要?
  
   
   
   
答案是, 隔離(防疫) = 人權(含生存權)
因為尊重你的人權,所以才要將你隔離,再用醫療資源來醫治你
且,不隔離(防疫)的話,那甚至會危害到其他人的人權
  
但這時候也更顯現出政府的責任所在,
政府所該做的應該就是做出妥善的處理,
這才是政府存在的意義
  
以上

  
如果今天我是被隔離在和平醫院裏的人,聽到這些話我可能會拿槍殺了所有跟我談這些人權的人
  
因為隱藏在人權這好聽名詞的背後涵意就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講到這種問題總是會讓我想起電影THE ROCK裏的八十一名觀光客,當總統做出要夷平惡魔島的決定時,大部份的人可能都會覺得為了一百萬市民的生命,犧牲八十一條人命是值得的,但是如果你是那八十一個觀光客之一的話,你也會這麼想嗎?
那八十一個觀光客如果大喊:我有活下去的權力!有用嗎?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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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16:4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我一直認為:法律不是存在於法典之中  而在於人民的心中
很可惜的     身為法律殖民地的台灣   幾乎沒有人提倡法律社會學的重要性
  
我不算高手  但是如果在PIL這種絕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專業或研究人士的網站
談到法律  我會努力用較淺白的話說明清楚  至少讓門外的人認真看  可以大概知道我們在談什麼?
  
在法律的領域裡  我們談了太多德日等國的買辦知識了
從沒有人做習慣法的認識及研究   才是可惜的
  
就前述的討論中   無論是採那一種觀點   那一種學派
都避免不了法哲學中恆古不變的話題:自然法或是神法或是超乎實證法以外的法律規則及價值   到底有沒有?  應不應該有所謂核心價值?   誰來認定核心價值?
  
我從戒嚴時期讀憲法時   剛剛接觸到從教授剛剛從德國買辦回來的憲法理論
真真是帶著歡喜讚嘆的心情讀著這些理論   那心情至今難忘
只是   那時一直有一點點陰影   但卻不願意探究那陰影到底是什麼?
  
兩位的對話讓我想起那時搞黨外  搞學運時  在因執政者刻意壓抑而貧乏的憲法學中讀憲法的年代.......
  
現在我已經不再喜歡政治了   我在乎的是:人民何時才能不用隨時隨地靠律師的幫助   以自己的法確信心行事  而不擔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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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18: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Arny wrote:
?  你是學政治學的嗎?
  

  
沒,只是通識課而已~
網際網路的廣度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它的膚淺卻也無人能及。          from 數位之牆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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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0:3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Arny wrote:
我一直認為:法律不是存在於法典之中  而在於人民的心中
很可惜的     身為法律殖民地的台灣   幾乎沒有人提倡法律社會學的重要性
  
我不算高手  但是如果在PIL這種絕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專業或研究人士的網站
談到法律  我會努力用較淺白的話說明清楚  至少讓門外的人認真看  可以大概知道我們在談什麼?
  
在法律的領域裡  我們談了太多德日等國的買辦知識了
從沒有人做習慣法的認識及研究   才是可惜的
  
就前述的討論中   無論是採那一種觀點   那一種學派
都避免不了法哲學中恆古不變的話題:自然法或是神法或是超乎實證法以外的法律規則及價值   到底有沒有?  應不應該有所謂核心價值?   誰來認定核心價值?
  
我從戒嚴時期讀憲法時   剛剛接觸到從教授剛剛從德國買辦回來的憲法理論
真真是帶著歡喜讚嘆的心情讀著這些理論   那心情至今難忘
只是   那時一直有一點點陰影   但卻不願意探究那陰影到底是什麼?
  
兩位的對話讓我想起那時搞黨外  搞學運時  在因執政者刻意壓抑而貧乏的憲法學中讀憲法的年代.......
  
現在我已經不再喜歡政治了   我在乎的是:人民何時才能不用隨時隨地靠律師的幫助   以自己的法確信心行事  而不擔心觸法?

  
Arny你說的沒錯,談論法律,無須含著洋人的奶嘴,要勇敢清晰地說出自己對問題的看法,清晰中又要帶有思想的厚度,這是難事,也是法律人的最高境界,有句俗話:「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又是山」,就是最好的說明。不過,在重視形式主義的社會裡,高級學歷與證照往往只是滿腹無知的遮羞布,許多滿嘴術語的專家學者,其實只證明了他們活在自己腦袋的框架中,雖說專業術語有界定與分析的功能,更具有煙霧彈與擾亂視聽的效果,但是大家卻對聽不懂的話無法也不敢質疑,這是專業崇拜時代的惡果,也是眾人迷信與盲目的共業。
  
幾年前,法律殖民的問題曾是我關心的焦點,我想,只要對這片土地關心的法律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不過,問題的答案卻不在我們熟悉的法學領域中。啟蒙運動至今只有幾百年,藉著搭乘工業革命與資本主義的列車,西方形式理性與普遍性的價值觀,對全世界進行滲透與佔領,法律工具自不免其外,憲法對於基本權利的假設與保障,就是此種哲學觀的實踐,其後更衍生stone180所談的基本權利核心理論。北極星常談的「從親族權力到民族國家」,就是民法說的「從身分到契約」,也就是「社群主義到自由主義」的歷史。法律是一種工具,無法與社會的型態分離,今天社會走上了資本主義與自由主義的道路,從憲法到各種法律,買辦日德英美等國的學說,是歷史的必然,也是全球化的入門磚。放眼世界,除了回教國家之外,工業國的法律制度都是大同小異的。不過,接受現況並不表示放棄對思考前提的質疑,對人類社會的未來發展抱持著開放性的思考態度,是每一個做學問的人應有的警覺。不過可惜的是,大多數的專家學者,多自滿於專業的傲慢,而不懂得要在生命與歷史的面前謙遜。
  
在社會分工愈來愈專業細微,法律多如牛毛的年代中,希望人民建立普遍的法確信,將是日益困難的任務。法律人自傲的「法治化」,在批判學派的眼中,卻成了罪無可逭的「體系界入侵生活界」打手,更可能引發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危機。Arny身為執業律師,在人民喪失法確信這一點,應該比我更有感觸........請恕我引用某些術語,儘管我要樸實用語,但因為抱持著這種切入觀點,只能如此言說,否則會打字打到明天。
  
ps.大學畢業以後好幾年,才知道晚我一屆的財法組當中,有Arny這位奇才。最近幾年,看著你寫的咖啡教科書,學了烘豆子煮咖啡,也得了胃潰瘍,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因果關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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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0:58 |只看該作者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不小心就按下評分鈕了...(笑
  
法確信.....是指人民間自然成立的共識嗎?
像是都認同搶劫,偷竊等是犯罪之類的?
DV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講個大概嗎?
  
--
用google查了一下"法確信",相關的網頁只有兩頁....|||||||
--
之一
http://www.taie.com.tw/1041.htm
二、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  
1、 習慣法:習慣法之成立於主觀上必須有人民對此行為方式產生之法確信,
網際網路的廣度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它的膚淺卻也無人能及。          from 數位之牆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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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2:0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其實我要求的不難   最基本的民刑法一定要做到
  
君不見前次民法修正時  創造了台灣人民從來沒用過的團體性合會?
增加了多少人民根本不可能實踐的法條?
這些學者及立委根本不知道人民在那裡?
民法修訂時  誰去問過人民要什麼?
  
我一直強調習慣法要超越於法律之上
習慣法不是法律的法源之一  而且唯一的法源!!
民法第一條的習慣絕對不能是習慣法
  
如果人民都具有法確信  憑什麼法律可以超越習慣法?
  
這是我從十七歲開始讀法律以來 最關心的事
很可惜   沒有人關心   法社會學從來不是法律裡的顯學....
國內根本沒有人研究
  
PS:我不是財法組的  我是法學組的轉學生
胃潰瘍有很多原因 別只怪咖啡:p
就算是   也不可歸責於書的作者啊:p
  
DV wrote:
  
在社會分工愈來愈專業細微,法律多如牛毛的年代中,希望人民建立普遍的法確信,將是日益困難的任務。法律人自傲的「法治化」,在批判學派的眼中,卻成了罪無可逭的「體系界入侵生活界」打手,更可能引發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危機。Arny身為執業律師,在人民喪失法確信這一點,應該比我更有感觸........請恕我引用某些術語,儘管我要樸實用語,但因為抱持著這種切入觀點,只能如此言說,否則會打字打到明天。
  
ps.大學畢業以後好幾年,才知道晚我一屆的財法組當中,有Arny這位奇才。最近幾年,看著你寫的咖啡教科書,學了烘豆子煮咖啡,也得了胃潰瘍,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因果關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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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2: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差不多了
依民法教科書普遍的定義:習慣法係人人對之具有法確信之事實上慣行
而法確信心  是指人民對該慣行  認為有法的效力
  
tako wrote:
法確信.....是指人民間自然成立的共識嗎?
像是都認同搶劫,偷竊等是犯罪之類的?
DV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講個大概嗎?
1、 習慣法:習慣法之成立於主觀上必須有人民對此行為方式產生之法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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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2:28 |只看該作者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建議各位先去租「獵殺U571」這部影片回來複習,應該會有不同的體會和見解。
  
防疫視同作戰,請各位回想一下「獵殺U571」的情節。
  
泰勒是美國潛艦S-33的副艦長,他授命率領一支突擊隊執行佔領U571的亡命任務。
  
在任務過程中,泰勒的突擊隊雖然佔領了U571,可是S-33也遭受到德軍潛艦的偷襲而沈沒,尤其在達格倫艦長落水後,泰勒陷入了兩難的困境,他該救人呢?還是立即下潛?
  
泰勒想起艦長的訓示,他下了一個痛苦的決定,為了爭取時間與敵人戰鬥,他下令U571立即下潛。
  
後來,突擊隊中有官兵鼓譟,他們質疑泰勒的領導能力,甚至想公推克勞士官長來擔任U571的臨時艦長。混亂的當頭,克勞士官長搬出了海軍規定,他堅持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泰勒的領導。
  
泰勒成了U571的臨時艦長,有人依然心中不服,當德國驅逐艦的偵察機發現了U571的行蹤,泰勒的指揮權面臨了另一次考驗。
  
盤旋不去的偵察機引起了防空機砲旁的「兔子」和馬左拉一陣恐慌,馬左拉不顧泰勒的禁令,慫恿「兔子」對偵察機開火。失去了理智的馬左拉幾乎害死了所有人。
  
……
  
很不幸的,電影情節似乎就在你我的身旁上演,政府官員如同是電影中的泰勒,少數的媒體和地方首長就如同是馬左拉,兔子就如同是人民…
  
你我就活在U571裡,為了生存下去,我們必須團結一致。
對抗「中國非典型肺炎」是一場惡鬥苦戰,我們沒有噴口水的本錢。
  
如果有人還想大談什麼「人權」,請先去讀讀二次大戰的歷史,戰場上指揮官不會跟你談「人權」,也不會允許「逃兵」的出現。
  
天佑台灣,希望我們都能渡過這次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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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2:49 |只看該作者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眾人議論未定,金兵已渡江。
  
人權可以談,但不可耽誤時機。
  
指揮官依法下令外,需負一切成敗責任,不容事後推諉。
  
屬下反映意見之餘亦不應抗命,除非能逃離體制或甘願依法受罰。
  
至於那些不用負責的人的意見,當參考吧!
只要努力找, 正確的答案常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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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3: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taiwan_gogogo wrote:
對抗「中國非典型肺炎」是一場惡鬥苦戰,我們沒有噴口水的本錢。

  
我們對抗的是SARS, 似乎沒有"中國非典型肺炎"這種名詞.
  
看到老美把亞洲人都視為瘟神的表情時, 大概比較能夠理解分什麼你的, 我的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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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3: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Luzofan wrote:
[quote]taiwan_gogogo wrote:
對抗「中國非典型肺炎」是一場惡鬥苦戰,我們沒有噴口水的本錢。

  
我們對抗的是SARS, 似乎沒有"中國非典型肺炎"這種名詞.
  
看到老美把亞洲人都視為瘟神的表情時, 大概比較能夠理解分什麼你的, 我的是沒有用的. [/quote]
  
希望不要有意識形態的發言
大家是台灣人
"中國非典型肺炎"只是一種疾病名詞的代稱
敗家
Palm Vx -> S500C ->s10 -> N760(8mb ->32MB ) (+wife TT3)->UX50->TREO650(賣出)->UX50->TREO650
iPAQ 3850 ->HP iPAQ 2210-> HP4700
Toshiba Satellites405 -> IBM A22e -> IBM X24->X32->X61->X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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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4 23: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tako wrote:
法確信.....是指人民間自然成立的共識嗎?
像是都認同搶劫,偷竊等是犯罪之類的?
DV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講個大概嗎?

  
沒錯,法確信的意思正如你與Arny所言。搶劫、偷竊等是很好的例子,這是自然犯,從古至今大家不用看法典,都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對、違法的。
今天因為現代國家要法制化,每個會期立法院都會制定一大堆的法律,適應社會深化之後的精細分工,規範愈來愈細密、專業與價值中立,一般人常常無法用直覺、法意識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適法,隨時都有身陷法網的危機,法學的專業化與神祕化使眾人愈來愈離不開律師....Arny有沒有偷笑....
  
PS.原來是我誤信同學的傳言,我也是法學組的。我與貴班的朱公等人稍微熟識,原來他們說上次喝完喜酒去喝咖啡,就是到你店裡...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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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5 00:0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北極星 wrote:
  
例如1919年之後德國法學如何看待「自由意志」概念、1990年德國問題解決之後聯邦基本法規相關修正之類的東西

  
要向小北兄說聲抱歉,因為法制史並非我的專業,所以沒有能力回答上述的問題。不過依據我的直覺,德國法系中,自由意志通常是責任的前提,假如這樣的思考脈絡沒錯,那麼直到今日,這仍是德日法學的主流。至於走實證路線的英美等國,較重視環境與社會對人的影響。當然,這是非常簡略而不成熟的看法,還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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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5 01:16 |只看該作者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我看過THE ROCK、雷恩大兵、獵殺U571,這些片子都在呈現一種兩難的衝突,道德上與法律上的兩難。面臨兩難就必須抉擇,How to do it ?  這是每個人心中的疑惑。以前的社會裡,有比較明顯而固定的倫理與規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姑且不論這些禮法是維繫封建的工具,還是戕害人性的束縛,至少大家遇到問題,思考的大方向都會一致。但是現代卻不是如此,這故事要從哥白尼說起。
  
自從哥白尼提出地動說,證明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之後,摧毀了教會數百年來建立的神話,大大震撼了當時的西方人,他們不知道該相信什麼,開始懷疑一切。其後笛卡爾提出「我思故我在」,主張雖然我們什麼都不確定,但是,只要我們思考,便證明我們存在,個人找到了立足點,這也是啟蒙運動強調由個人出發的理性思考的由來。也正因為如此,其後的法政哲學,無不認為國家是由個人組成,個人脫離了所屬團體或階級的綑綁,逐漸的逆轉了過去國家與團體本位的思考,法律很大一部分取代了倫理的重要性。因此,各國憲法都假設每個人有基本權利,人民有了自由訂立契約的能力,國家的一切干涉作為都必須受到基本權利的限制,只能在侵害人民權利最小的情況下才能允許被執行。公法上著名的「比例原則」說的就是這道理。
  
換句話說,現代法治國家是以每個人交出一部分人權為前提而具有正當性...這樣會不會太繞口....就是說,先有個人才有國家,這是現代法律體系的基礎。因此,從法律的角度觀察,任何侵害人民權利的作為,都必須經過仔細的衡量,衡量什麼?人民的基本權,也簡稱為人權,所以不要聽到人權就抓狂,假如沒有基本權利或人權,就會有白色恐怖,大家也不能安心坐在家裏上網,我們可能都要牢裡見。至於新聞媒體有時候會播出,有些刁民假人權之名抗拒正當的行政作為,我要說,這大部分是因為基層執法人員或公務員素質不夠,自己都對法律不了解,當然人家一問就倒,其實很多情況都可以運用行政執行法等規範處理,法律也不用喪失威信。
  
好,廢話少說,回到電影的劇情,總統應不應下令轟炸惡魔島,81人與百萬人的性命如何取捨?這問題在法律上其實不難回答,天秤是法律的圖騰,法律本來就是為了解決兩難問題而設計,總統下令飛行員轟炸有生化飛彈的小島,因為島上有數十名人質,所以可能觸犯殺人罪。但是刑法有許多解套的規定,如果已經盡最大的努力而無法挽回局面,非得轟炸不可,可以適用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甚至正當業務行為等,用阻卻違法或阻卻罪責的方式,解除殺人罪的成立。因為我們反方面思考,若是不炸小島,飛彈發射之後,將有百萬人喪命,總統是不是違背人民的託付、見死不救,應不應該成立不作為殺人犯?其實,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容易解套,反而是政治上的問題比較大。通常發生這種問題,都會低調處理比較多。
  
再回到防疫的問題,兩個思考:
  
1.防疫要不要談人權?當然要!必須先衡量限制的目的與手段之間必要性與合理性,沒有供應防護裝備就封院,依我看,先把官員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抓起來。即使將防疫視為作戰,作戰也要談人權,否則軍人在戰場上不就可以隨意強暴女兵、槍殺長官、濫殺對方無辜非武裝人民?不然怎麼會有戰犯?這樣說大家應該可以了解吧!
  
2.應不應發布緊急命令?緊急命令其實不是命令,而是憲法位階的規範,是一種憲法獨裁,不到必要關頭不能使用,否則國家的法治將毀於一旦。今天的情況是否已到了通常的法律與行政作為無法控制?如果是,可以考慮發布緊急命令,否則千萬不能濫用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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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5 01:35 |只看該作者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謝謝DV兄賜教
三位的發言令我獲益良多
十年潛水無人問,一朝耍白天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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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3-5-5 09:5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回覆: Re: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今天因為現代國家要法制化,每個會期立法院都會制定一大堆的法律,適應社會深化之後的精細分工,規範愈來愈細密、專業與價值中立,一般人常常無法用直覺、法意識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適法,隨時都有身陷法網的危機,法學的專業化與神祕化使眾人愈來愈離不開律師....Arny有沒有偷笑....
  

我很想偷笑 可是真的笑不出來.....
當法律愈來愈背離人民  誤觸法網的機率更高
可惜   我們的人民並沒有把律師當成顧問的習慣
以致於總是依著自己的確信或判斷行事   
等到出事情了  才找律師來擦屁股
  
幫人解決問題是令人覺得開心的
但是   我不喜歡面對太多的訴訟及舉證的風險
當然  當事人也不會喜歡
  
等到非訟佔去我二分之一以上的時間時  我才會覺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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