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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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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2:3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朋友:至少需有半年以上的交情,平日也多有聯繫者。(看到沒有)

    同學:在校時就常有聯繫,經常交談﹔畢業後,最近半年裡還三不五時有聯繫者。

    同事:到職半年以上,交情不錯的同事可以單獨發給﹔其餘同部門或同組同事
    共同發給一張即可。到職未滿半年,只發給自己部門一張就好。至於昔日
    舊公司的老同事,也是以最近三個月~半年內還有聯繫者為準﹔
    即使先前交情再好,超過一年以上疏於聯絡者,就需要慎重考慮囉。

    親戚:通常會由家長發落吧!要不,主要是發給近親的長輩即可。

    @喜宴禮金官方標準版......
    相對的,參加喜宴的禮金要如何準備呢?

    半生不熟、或根本就不熟,以及不打算出席的:勉強包個1000元意思意思吧。

    三分熟的交情:就以1200元公定價搞定。

    五分熟的交情:大約是可以一起吃飯逛街的夥伴,那就可以升級到1600元。
    另外,如果你還分到新娘的喜餅,那就不好再少於這個數字喔。

    七分熟的交情:已經是可以交換一些心事、倒些垃圾的朋友了,短時間內
    也還會有密切聯絡的話,不漲到2000元就不好意思囉!

    十分熟的交情:比一般同事、朋友還談的來,平日相交已有推心置腹感
    覺的話,奉獻個2600元應該是不會心疼的。

    親密的姊妹淘、兄弟情:這種人生難得幾回有、熟透了的親密感,當然
    值得包到3600元來共襄盛舉,也心甘情願啦!

    親姊妹、親兄弟:血濃於水、不容取代的手足情深,自然是從6000元以
    上起跳嘛!至於要再往上添到7200元、8000元、88 00元、9600元、12000元
    ……那就全憑各人本事了。

    總而言之,喜帖、禮金,這種中國人特有的禮俗既然是避免不掉,還是要多
    考慮一下所謂禮尚往來的藝術,現在有來、將來有往,才不至於在授與受之間,
    造成雙方心裡有那麼一點點不爽!

    [ Last edited by 阿達 on 2004-5-25 at 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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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3:01 |只看該作者

    Re: (教育部禮儀司頒布)

    教育部根本就沒有禮儀司…
    這個毫無根據的東西真的不知道打哪來的…
    發現很多網站沒有查証就貼…
    雖然內容是蠻實用的啦!

    而且若是真的官方有這種頒佈的話,我想內容應該不會這麼「口語化」吧!

    教育部單位編制

    所有教育部電子公告

    [ Last edited by AlexPro on 2004-5-25 at 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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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4:25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不要太認真啦!趣味一下,當然官方不可能會發布這種東東啦!
    Originally posted by AlexPro at 2004-5-25 03:01 AM:
    教育部根本就沒有禮儀司…
    這個毫無根據的東西真的不知道打哪來的…
    發現很多網站沒有查証就貼…
    雖然內容是蠻實用的啦!

    而且若是真的官方有這種頒佈的話,我想內容應該不會這麼「口語化」吧!

    教育部單位編制

    所有教育部電子公告

    [ Last edited by AlexPro on 2004-5-25 at 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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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5:50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想請教一下
    有沒有哪些金額是不吉利的
    不適合作禮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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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6:03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貼到「歡笑一籮筐」就比較不會有這種爭議吧。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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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7:46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Originally posted by bbknight at 2004-5-25 05:50 AM:
    想請教一下
    有沒有哪些金額是不吉利的
    不適合作禮金的...


    一般禮金至少不要有奇數,比方說可以1600,不要1700或1500
    也比較少人包4*00的吧!
    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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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7:59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Originally posted by bbknight at 2004-5-25 05:50 AM:
    有沒有哪些金額是不吉利的
    不適合作禮金的...


    奇數是白包用, 偶數是紅包用 (不要用到4這個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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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9:13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的確是如此,也是最基本的喔,包錯可就糗大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HT at 2004-5-25 07:59 AM:


    奇數是白包用, 偶數是紅包用 (不要用到4這個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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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遠想不透一直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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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09:20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達 at 2004-5-25 04:25 AM:
    不要太認真啦!趣味一下,當然官方不可能會發布這種東東啦!

    如果沒有人出面指證豈不是就這樣被蒙混過去?
    甚至還會有熱心網友四處轉寄
    結果四人成虎,最後還真的要讓教育部出面澄清
    不回答已經有答案或內容不清晰的問題
    把問題PM我也沒用,會答的在討論區已經答了,你PM我我也只會叫你去討論區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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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10:34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掛在MSN上的算不算.....

    平常三不五時也會哈拉一下~但是基本上沒見過面,也不知道姓名!

    如果!這樣還被炸,算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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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12:45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Originally posted by 熊爺 at 2004-5-25 10:34 AM:
    掛在MSN上的算不算.....

    平常三不五時也會哈拉一下~但是基本上沒見過面,也不知道姓名!

    如果!這樣還被炸,算不算啊??|)

    MSN上的警語又要加一條了,請勿在對話中輸入真實姓名地址,以免招來不明紅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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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4-5-25 13:08 |只看該作者

    Re: 寄發紅帖基本原則

    Originally posted by 熊爺 at 2004-5-25 10:34 AM:
    掛在MSN上的算不算.....

    平常三不五時也會哈拉一下~但是基本上沒見過面,也不知道姓名!

    如果!這樣還被炸,算不算啊??|)


    算吧...
    曾參加過網友的婚禮...
    我們那桌叫"網友桌"
    因為那時大家混同個聊天室的...
    當時同桌知道真名的沒幾個....|)
    還特地騎車到基隆去吃的.....
    應該也包了一千二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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