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illyhuang 於 2007-8-15 12:31 發表
因為他想灌水。
哪來的食品藥物管理法.........
BTW,如果如新聞所載,我也不覺得這裡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放在地上,跟該法第十一條要求的公開陳列,我覺得是有差距的)
我記得之前有個判例...
有個人因為他的店面冰箱裡的酒常常被偷..所以就放毒酒在他冰箱裡..
後來小偷又來偷..喝了好像死掉了..法院最後也是判放毒酒那個人有罪..
原文由 mksvine 於 2007-8-16 21:09 發表
這就是法治的死角 !!
這樣當然不行...
一個是沒有害人的意圖 (充其量只能說是有毒害動物的意圖)
一個卻是有謀殺的意圖....這個差別太大了...
法律的認知程度不同...其實是法治最大的死角...
原文由 mksvine 於 2007-8-16 21:31 發表
我好像沒有教導的義務...
剛學就要認真點...
去找民法.刑法的課程來上..多充實一點法學素養.應該可以幫到你...
否則老是找人抬槓...你不嫌累...我還嫌麻煩 !!
原文由 mksvine 於 2007-8-16 21:51 發表
喔...
剛學是嗎 ?
順便再做點攻擊...什麼的..
基本上回應的態度就非良善.
我也著時沒有興趣與你有交集..
簡單的說...我不想成為你抬槓的對象...
不要算我一份...
這就是法治的死角 !!
這樣當然不行...
一個是沒有害人的意圖 (充其量只能說是有毒害動物的意圖)
一個卻是有謀殺的意圖....這個差別太大了...
法律的認知程度不同...其實是法治最大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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