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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發放日領取: 2009/1/18 上午8點~下午5點止
***親自領: 帶新式身份證和印章
消費券領取人必須持新式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到領券所領取,駕照、健保卡或舊式身分證都不被券務人員接受。
***代領: 領取通知書(沒也可以, 有比較快), 填好的委託書, 委託人的身份證正本
委託書 : 用寄到的或是 http://www.moi.gov.tw/files/down ... 97%E6%9B%B81226.doc
幫未成年子女領取,要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3擇1). 受領人領取消費券時,由受領人在發放名冊上蓋章.
也就是說, 代領的話, 帶著填好的委託書、請你代領的人的身分證後, 你要用你的章(因為是你去領的), 蓋在那個人名字後面的「委託領取」格子內 (不要蓋錯章了).
總共會領到9張(6張500元 3張200元,合計是3,600元), 要當面當場點清, 轉身離開後就多了賺, 少了自己虧. (很難多發吧..)
要是 18日沒去領, 那就等第二階段, 2009/2/7~4/30止. 依照通知單,到 "指定" 的郵局領取.
這是在 PIL 上有提到相關的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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