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huangkc at 2005-2-13 12:06 AM:
家人(老婆是更佳的理由)反對,因為工作佔據太多時間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lyhuang at 2005-2-13 00:30:
我的工作,周圍同事流動率其實算蠻大的。
最常用的理由是唸書,
不管是去國外,或在國內念碩士班的理由都有人用。
也有人用健康的理由辭職,不過這可能要看產業別....
因為小弟工作的圈子比較小,很快,我們老闆就知道這位因健康理由離職的同事在其他事務所上班,
頓時場面有點難看....
其實我覺得,還是看主管的心態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cradle at 2005-2-14 02:18:
若不是約聘的,勞基法是規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最好是照規定來(用書面),有狀況時比較好處理..
Originally posted by 82544 at 2005-2-14 03:03:
這是規定啊~~~
我看過任職超過三年的同事離職最快的有當天說隔天就離職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82544 at 2005-2-14 03:03 AM:
這是規定啊~~~
我看過任職超過三年的同事離職最快的有當天說隔天就離職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Balduran at 2005-2-14 14:19:
那約聘的呢??
應該要何時提出啊
小弟我也想換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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