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在車上聽警廣,沒想到節目中有播放音樂,因此被控侵權,乘客也說太超過。…
二、店家打開廣播或電視機,若若僅打開開關,未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再擴大播送的效果,不必取得授權;但若店家營業面積很大,或分隔成很多營業區塊,例如旅館的房間或醫院的病房或者好幾層的賣場,店家收訊後拉線到每一層樓或每個房間,藉由廣播的擴大機、喇叭等設備,或藉用許多電視機把節目裡的著作播放出來,就屬公開演出和公開播送,須取得授權。
原文由 Roco 於 2008-10-15 10:16 發表
PIL上的大部分的人沒開店, 所以不知道這個事情
這的確是存在的情形..
電視節目、廣播 的確不能在未經授權(付費)的情形公眾播送
若要撥 就要付錢..付錢金額還看營業類別還有使用面積..
而且 這種授權 ...
原文由 Roco 於 2008-10-15 10:16 發表
PIL上的大部分的人沒開店, 所以不知道這個事情
這的確是存在的情形..
電視節目、廣播 的確不能在未經授權(付費)的情形公眾播送
若要撥 就要付錢..付錢金額還看營業類別還有使用面積..
而且 這種授權 ...
原文由 andy2000a 於 2008-10-15 23:16 發表
其他blog 看到
警廣不是沒付 因為有其他類似協會
但警廣獨跟 must 不合
why ? 網路說法是說 覺得一直漲 不合理
其他家著作權協會 就不會
所以 目前警廣請 原來寫歌 作者 主動授權
這下 ...
歡迎光臨 PALMisLIFE 討論區 (http://f.pil.tw/)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