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灣法律管不到香港。
2. 民事成本肯定超過4600,看能不能提刑事訴訟。這樣檢察官可以幫你告。
3. 可以考慮告台灣的帳戶所有人,或者YAHOO,人在台灣,才有可能告。
4. 打168告他詐騙。他換帳號,就繼續封 ...
Elison 發表於 2009-7-3 23:04
1、把他每個東西都標下來,然後放鳥;
2、既然貨和型號不合就可以告詐欺了,至少封鎖帳戶,他應該不是用人頭帳戶,這個應該就可以玩到他了;
3、走法律解決比較難,還是想些玩他的方法好了。
simonpeng 發表於 2009-7-3 23:34
告刑事免費
你用手指頭按個鈴就會有人來問你要告誰
然後檢察官會找人把網路上的帳號背後的真實身份找出來
到此
就算你刑事告不了他也知道了他的身份
再來考慮民事值不值得告下去
檢察官真像打手啊
tsai2824 發表於 2009-7-3 23:29
提提起民事訴訟的想法是對的,
因為這應該與刑法詐欺罪比較不同,
詐欺是「意圖為自已不法之所有,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財物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
這四個部分都要有,才成立犯罪,
而若是買賣上的物品存有一定的瑕疵,
就容易被認為是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而只能依民事訴訟去救濟,
但是話又說回來,
當民事訴訟沒有辦法處理時,
當然也可以告刑事,而且刑事訴訟是免費的,
刑事訴訟的被告,就以轉帳台灣帳戶的所有人應該就可以,
反正一棒打下去,背後的藏鏡人就會出來...
刑事訴訟應該注意的,
應該是去彰顯出售人一開始就是故意賣這種有瑕疵的產品、人住香港而故意不告知、拍賣上有很多負評等等,
這樣可以一定程度表明被告主觀上確有不法所有之意圖,而且有施用詐術,
但是,如果背後的藏鏡人出來了,真的是香港人的話,
其實是現在實務上也認為是有管轄權的喔,
不過這傢伙如果這輩子都不會到台灣來,而檢察官又認為被告有詐欺的話,
也只能對他發佈通緝而已...
maddux1 發表於 2009-7-4 05:25
唉,我是在Y拍遇到爛賣家,因為東西很便宜,怕被騙,所以約在面交,地點跟時間都是他決定,約在新店庚新醫院,時間是晚上11點,當初就有點想說不可能,結果去等了半個小時,電話都不開,在Y拍給負評,結果他竟然說因 ...
wind-1 發表於 2009-7-4 17:14
我印象中看過一則新聞
有人因為消費糾紛
故意申請一個新的買家帳號
然後
去這個賣家的拍賣上連續下標 23件
然後給它23個負評讓帳號自動鎖死
說不定味精兄也可以用這種方式試試.......
rubberhuang 發表於 2009-7-9 02:57
說真的
我也是蠻好奇的
一般商人應該不會故意弄台只能播黑白的機器出來吧
如果說是壞掉,三台都一起壞的機會也不高
不曉得viso兄願不願意便宜點賣我一台
如果不行就真的拿來當外接盒用
如果可以,那表示沒壞
...
ChiHua 發表於 2009-7-8 17:40
您有沒有機器型號或是照片..雖說是山寨機...要一次買到三台都是壞的也有點誇張
說明書看過了嗎? 黑白應該是格式問題,設定中多試試看
繁體中文的檔名不認識比較有可能
前陣子也弄了一台玩,第一次也是黑白畫面 ...
joe1073 發表於 2009-7-6 21:38
嗯,沒關係,我也只是好奇^^
不過剛剛看了一下賣家的賣場
他的所在地很清楚的就是標示香港,不是您沒看到就說人家故意隱藏
而運費能不能合併,這個本來就是要跟賣家先說好,不是您自己想當然爾@@
整 ...
ChiHua 發表於 2009-7-9 23:00
我覺得貨品和標示不合而且又沒辦法使用才是讓 viso 抓狂的主因,
假如真的要兵戎相見的話,咬著這一點告下去,詐欺,戶頭主人就要出面,很多事就可以解決。
simonpeng 發表於 2009-7-12 00:43
嗯..那或許Viso兄可以考慮我之前的提案
既然已經沒有作為呈堂證供的需求
說不定真的是誤會
畢竟最初起因是因為東西不能用才會讓您這麼生氣
繼而開始追究型號不對、賣家人在香港之類的問題
如果東西是可以用
應 ...
ChiHua 發表於 2009-7-15 21:18
呃..那這個好像不是PAL/NTSC的輸出的問題
應該是輸出端子的選擇錯誤吧
您看看是不是有選擇輸出到TV / PC的選項
如果有的話,改過來應該就可以了
大部份的機器應該只能同時輸出一種
所以需要切換
試 ...
ChiHua 發表於 2009-7-16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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