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搜索
鹹魚爸魅力四射舞蹈教室
樓主: FosterTAZ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複製鏈接]

2

主題

0

好友

56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55
91#
發表於 2005-3-16 15:09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z是我兒子教我的, 老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3

主題

2

好友

917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1-6-10 12:07
  • 簽到天數: 5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2]偶爾看看I

    文章
    903
    92#
    發表於 2005-3-16 15:21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我想kentseng兄的意思大概是:我不討厭注音文,但我尊重使用注音文的人

    但是…我想很多用注音文的人可能也看不懂注音文哦

    因為注音文本身並不能表達出明確的語意,
    閱讀的人必須經過漫長的思考之後才能了解它想表達的意思(常常會造成誤解)

    為什麼有人會想用注音文??
    我覺得這才是問題的重點。

    [ Last edited by xiaolung on 2005-3-16 at 15:22 ]
    自我檢測宅化四徵兆

    ㊣醒來就開機
    ㊣網購真便利
    ㊣不會想出去
    ㊣交際等於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主題

    0

    好友

    56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55
    93#
    發表於 2005-3-16 15:24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iginally posted by xiaolung at 2005-3-16 03:21 PM:

    為什麼有人會想用注音文??

    [ Last edited by xiaolung on 2005-3-16 at 15:22 ]


    為了裝可愛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主題

    0

    好友

    393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502
    94#
    發表於 2005-3-16 15:42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iginally posted by krisher at 2005-3-16 03:01 PM:
    其實, 最大的問題是注音文是純聲母,
    很不容易有約定成俗的定義.

    好比這個圈子的人, 單出一個 "y2K", 大多會想到 year 2000;
    ...恕刪...
    可是相對的, 不管在什麼討論區, 單看到一個 "ㄋ", 會想到什麼?
    注音文其實是蠻難有一個固定相約成俗的意義.


    此言甚是,這種英文縮寫常能集結成"網路用語字典",注音文恐怕很難,這也是我認為其終將式微的原因之一,至於愛用英文縮寫的次文化現象呢,我相信以後一定還會有更令人噴飯的發展。

    --以下係詭辯,看看笑笑就好--

    在台灣人的發揚下,英文縮寫像LP,如果在543音樂站裡,熊熊有人問我說:「你有沒有KJ的LP?」,恐怕也得遲疑一下這個人是想罵我還是有事相求,哈哈!
    再說TMD,如果在軍事討論區裡有人說道:「我們為何須要參與TMD台海安全保衛工作」,究竟他寫的TMD是"踏碼的"還是"戰區飛彈防禦體系",解釋起來也啟人疑竇。

    如果真的要來比"透枝"的話:
    ㄨㄉㄍㄍㄏㄍ和MBIVT那個容易辨認語意?(我的哥哥很高)
    也許有人要罵我說:「那個人會用MBIVT這種用法發文,你皮在癢欠扁喔!」,那麼,那個用「ㄨㄉㄍㄍㄏㄍ」來發所謂注音文或聊天的人恐怕也病的不輕吧?

    --

    所以說,我認為反注音文者常說的標準理由:「反注音文係為維護一個清楚無障礙的文字溝通模式」,應該倒過來說:「我提倡所有能清楚無障礙溝通的文字模式」,換句話說,不但應該反「注音文」、也應該反「錯別字」、「語意不清的圖案或符號」、「濫用英文縮寫」、「錯用/ 不用標點符號」...等等一拖拉庫(這種台日夾雜的濫用中文方式好像也該反)理由應該都拿來反一反,吾人才能擁有更清晰無礙的溝通環境呢!(便如同某前輩以前的簽名檔)

    當然啦,如krisher兄說過以前曾有人有被迫害妄想云云導致列入站規什麼的,這是站管的權力,其實也毋須述明理由,身為客人踏進網管辛苦經營的領域裡,守規矩是應該的,也不是小弟前面所有論調所指涉的對象,盼諒!

    [ Last edited by kentseng on 2005-3-16 at 15:53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主題

    0

    好友

    393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502
    95#
    發表於 2005-3-16 15:49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iginally posted by xiaolung at 2005-3-16 03:21 PM:
    我想kentseng兄的意思大概是:我不討厭注音文,但我尊重使用注音文的人
    [ Last edited by xiaolung on 2005-3-16 at 15:22 ]


    嗯,小弟的本意不是這樣,應該說"我討厭注音文,但我尊重注音文的存在事實,也不欺負/譏諷/鄙視這些發文者;我尊敬反注音的真小人,但對傲慢行事、假反對之名行脅迫之實的偽君子說詞感到厭煩"

    以上說明,謝謝!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26

    主題

    14

    好友

    5301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3982
    96#
    發表於 2005-3-16 17:02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tseng at 2005-3-16 15:42:
    此言甚是,這種英文縮寫常能集結成"網路用語字典",注音文恐怕很難,這也是我認為其終將式微的原因之一,至於愛用英文縮寫的次文化現象呢,我相信以後一定還會有更令人噴飯的發展。

    當然啦,如krisher兄說過以前曾有人有被迫害妄想云云導致列入站規什麼的,這是站管的權力,其實也毋須述明理由,身為客人踏進網管辛苦經營的領域裡,守規矩是應該的,也不是小弟前面所有論調所指涉的對象,盼諒!

    小弟的本意不是這樣,應該說"我討厭注音文,但我尊重注音文的存在事實,也不欺負/譏諷/鄙視這些發文者;我尊敬反注音的真小人,但對傲慢行事、假反對之名行脅迫之實的偽君子說詞感到厭煩"

    以上說明,謝謝!


    好吧, 我想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反正我想很多人要表達的是,
    注音文很難相約成俗, 真正語意也要用猜的;
    可是 顏文字或頭文字, 卻很容易相約成俗.
    請別忘記, 自然語言都是相約成俗而成, 要一竿子全打掉顏文字和頭文字,
    似乎有點流於詭辯.

    好比, 在軍事網站, 提到 TMD 時, 不用 TMD 請問要用什麼? 這點我是蠻好奇的,
    絕對不是一句 "反頭文字次文化" 就可以抹煞掉.
    而且會常去逛那種站的, 不知道 TMD 是什麼, 看久了自然知道;
    到一些老骨灰在討論黑膠片的音樂網站時, 說 LP 大家絕對知道那是什麼,
    因為相約成俗.

    個人言盡於此, 至於是不是看不起注音文, 是不是自認為知識份子的優越感,
    純屬個人認知, 個人不表任何意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主題

    0

    好友

    393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502
    97#
    發表於 2005-3-16 17:58 |只看該作者

    Re: [交流] 補國文的經驗

    Originally posted by krisher at 2005-3-16 05:02 PM:
    好吧, 我想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反正我想很多人要表達的是,
    注音文很難相約成俗, 真正語意也要用猜的;
    可是 顏文字或頭文字, 卻很容易相約成俗.
    請別忘記, 自然語言都是相約成俗而成, 要一竿子全打掉顏文字和頭文字,
    似乎有點流於詭辯.

    好比, 在軍事網站, 提到 TMD 時, 不用 TMD 請問要用什麼? 這點我是蠻好奇的,
    絕對不是一句 "反頭文字次文化" 就可以抹煞掉.
    而且會常去逛那種站的, 不知道 TMD 是什麼, 看久了自然知道;
    到一些老骨灰在討論黑膠片的音樂網站時, 說 LP 大家絕對知道那是什麼,
    因為相約成俗.

    個人言盡於此, 至於是不是看不起注音文, 是不是自認為知識份子的優越感,
    純屬個人認知, 個人不表任何意見.


    小弟卻覺得krisher兄您完全誤解我的意思了
    第一點,所謂約定成俗這件事無法理性辯論,並沒有十足的邏輯關係,這屬於社會學與文化觀察的範疇,不是你我在這裡說誰比較容易誰比較不容易就能證明什麼的。
    第二點,TMD跟LP的那個例子小弟一開頭不就說是詭辯了嗎?只想舉個爛例子來跟某些反注音文的爛例子來個相互輝映罷了。
    第三點,真正身為知識份子的人應該很少有所謂的優越感,歷史上最近一次有人敢堂而皇之仗著優越感砍劈別人,應該是在希特勒時期吧,一哂!
    第四點,您對"不能一竿子打翻xxx"的體會正是我想傳達的,與其一味的想"一竿子打翻什麼"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魯莽的趕盡殺絕只會產生更多池魚之殃,何不能逆向思考,看看別人,也反省一下自己,要如何才能用清楚的方式在網路上與人溝通,而不是為了一些不相干的理由產生人際間不必要的誤解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免費註冊

    與站長聯繫| PALMisLIFE 掌上生活      下載:更快、更棒、更好玩

    GMT+8, 2024-11-17 20:21 , Processed in 0.044100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2 Comsenz Inc. style by eisdl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