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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1-4-24 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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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到天數: 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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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問車子發生擦撞的話,保險是全數理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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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ly posted by east_mount at 2005-4-9 08:55 AM: 
再請問一個問題我的車有另外加保任意第3人責任險和財損,我自己的車如果給家人使用這樣,這保險還有用嗎???   
 
轉貼以下之前我在別站寫的. 
 
家人使用,都會賠.只有給四親等血親及三親等姻親以外的人開.車體損失的部份不賠. 
 
 
車險原則分二大類包括 
(一) 車體損失保險A. 車體損失保險(即甲,乙.丙式(車碰車)) 
B. 竊盜損失保險 
 
 
(二) 責任保險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2. 任意第三人汽車責任保險 
3.超額汽車責任保險(1000萬責任險) 
 
因修法者把二類的被保險人定義弄的不同,故我們分別說明如下: 
 
(一)汽車損失保險的部份-- 
A.甲,乙.丙式車體損失險 
 
本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而言:  
(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同居家屬、四親等內血親及三親等內姻親。(二)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B. 竊盜損失保險部份--沒有四親等駕駛的問題,都會賠. 
 
但,您的車是被同居家屬,受僱人或被許可使用人或管理人偷竊,那就不賠. 
 
(二) 汽車責任保險 
1. 政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2. 超額汽車責任保險(超額1000萬責任險) 
 
被保險人之定義 
本保險所稱之「被保險人」,其意義包括列名被保險人及附加被保險人: 
一、列名被保險人係指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 
二、附加被保險人係指下列之人而言: 
(一)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及其同居家屬。 
(二)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 
(三)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三)被保險人許可使用,由此可看出,法條在第三人責任險部份,訂定的較為宽鬆. 
 
 
總結: 
四親等問題, 
1.甲乙丙式車體損失險,不在四親等內出險,保險公司會向借車的人追討理賠金.. 
 
解決之道:把常開你車的朋友加入使用人.如男女朋友. 
 
2.第三人責任險: 
各家產險公司都相同,四親等以外不列名,只要是車主同意他駕駛即可理賠!! 
 
另外補充: 
以上指的第三人責任險會賠:是指,會賠第三人,即駕駛者以外的人...如賠--->對方或自己車上的乘客.  
 
 
P.S若PALMISLIFE網友要保車險,新車一律77折.舊車一律85折. 
 
[ Last edited by nicchiu on 2005-4-9 at 10: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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