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5-2-17
- 線上時間
- 0 小時
- 閱讀權限
- 50
- 積分
- 56
- 主題
- 2
- 精華
- 0
- 文章
- 55
該用戶從未簽到 - 文章
- 55
|
Re: [新聞] 健保砍1200項常用藥 & 感冒藥 健保即將不給付
摘自健保局網站的意見交流區
主題: 出國的人為何不用繳保費? 發表時間: 094.03.10 14:44:37 作者: 看不過去的人
健保財務吃緊,貴局擬定許多節流方案,但為何出國半年者可以停保而不須繳保費?
許多人長年在國外,但因國外醫療費用高,而選擇回國內就診,這些人只須繳納一個月的保費,即可享有與一般在國內的國人一樣的服務!
既然強調強制投保,不管有無出國,出國多久,跟就醫次數與使用的醫療資源根本毫無關係,許多人也許繳了近十年的保費,卻沒有看過一次病;而有能力出國的人,回國竟只是為了就醫,我們的健保是不是冤大頭?
如果出國者不願續繳保費,也可,但回國後不得使用健保,請他們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要使用健保者,保費追溯至停保時,這樣才可以杜絕出國者回國專為看病的心態!
出國超過五年者,回國後加保追溯五年保費,跟國人一樣,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1 回覆者: 【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央健康保險局 留言時間: 094.03.15 10:31:53 回覆主題
一、全民健康保險法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國內設有戶籍滿四個月者,均有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惟考量長期停留國外者醫療權益之可近性與國內存有差異,故於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保險對象有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的情況時,「得」辦理停保,並於停保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但不得享有健保醫療給付,給予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之保險對象可選擇繼續加保或停保之權利。停保者,停保期間如經查其出入境紀錄有出境未滿六個月即返國情形,則必須註銷其停保資格並補繳自停保日之保費。
二、長年居住國外之僑胞,如喪失國籍或戶籍遷出國外,即非屬本保險之保險對象,不能享有健保的照護,但符合加保資格者,亦須追補其應加保期間之保險費。
三、目前健保法之停復保規定,已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討論,未來「出國6個月得否辦理停保」、停保者及因戶籍遷出國外而喪失加保資格者,是否須自返國或重新設戶籍滿四個月始得加保等議題,請密切注意。承關心健保業務,特致謝忱。
==================================================
[b]結論:健保局仍對長年居住國外,遇疾病需要醫療資源的民眾予以最高優惠。 |
|